广东地区2018年全国导游资格考试大纲
2018年全国导游资格考试大纲
一、考试性质
全国导游资格考试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为国家和社会选拔合格导游人才的全国统一的准入类职业资格考试。考试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目的是检验考生是否具备从事导游职业的基本素养、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
二、考试科目、语种与要求
全国导游资格考试科目包括:科目一“政策与法律法规”、科目二“导游业务”、科目三“全国导游基础知识”、科目四“地方导游基础知识”、科目五“导游服务能力”。
考试语种分为中文和外语两种,其中外语类包括英语、日语、俄语、法语、德语、西班牙语、朝鲜语、泰语等。
上述科目内容,分别从了解、熟悉、掌握等三个层次对考生进行考察。
三、考试方式
考试形式分笔试与现场考试两种,科目一、科目二、科目三、科目四为笔试,科目五为现场考试。笔试实行全国统一的计算机考试。现场考试以模拟考试方式进行,由省级考试单位根据考试大纲和《全国导游资格考试现场考试工作标准(试行)》组织。
科目一、科目二合并为1张试卷进行测试,其中科目一、科目二分值所占比例各为50%;科目三、科目四合并为1张试卷进行测试。考试题型包括判断题、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每张试卷考试时间为90分钟,含140题,共100分,其中判断题30题,每题0.5分,共15分;单项选择题80题,每题0.5分,共40分;多项选择题30题,每题1.5分,共45分。
科目五考试中文类考生每人不少于15分钟,备考旅游景区不少于12个;外语类考生每人不少于25分钟,备考旅游景区不少于5个。考试成绩采用百分制,中文类分值比例为:礼貌礼仪占5%,语言表达占15%,景点讲解占50%,导游服务规范占10%,应变能力占10%,综合知识占10%;外语类分值比例为:礼貌礼仪占5%,语言表达占25%,景点讲解占30%,导游服务规范占10%,应变能力占5%,综合知识占5%,口译占20%。
科目五《导游服务能力》大纲(广东省)
一、考试目的
本科目考试(现场考试)是导游资格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检查考生对导游职业、相对应语种的掌握情况。重点从语言表达、仪表礼仪、景点讲解、导游规范、应变能力、综合知识及口译等科目对考生的导游服务技能进行综合测试,以检查应试人员的基本专业素质。
二、考试内容及要素
(一)仪表礼仪:主要考察考生的仪表仪容和对礼节礼仪的运用等。
(二)语言表达:主要考察考生的语言能力,包括语言表达的准确性、流畅性、逻辑性、生动性、感染力、说服力及身体语言的运用等。从考试开始到结束,考生和考评人员必须使用普通话应试和提问。内容包括语音语调、语法、表达能力等三项。
(三)景点讲解:主要是考察考生导游讲解是否符合规范程序,考生对旅游景点的熟悉程度,以及运用普通话讲解景点的能力,包括景点讲解的正确性、全面性、条理性,是否详略得当、重点突出,具有一定的讲解技巧,以及回答景点问题的正确性。考生从考试景点中抽取一个,由主考官宣布该考生抽取的景点。不要求考生讲解景点的全部内容,但考生须准备所有讲解内容。考生先讲解景点,后回答三个与其余景点相关的问题。
中文类考试景点讲解范围:广州市长隆旅游度假区、深圳市华侨城旅游度假区、广州市白云山风景名胜区、韶关市丹霞山风景名胜区、珠海市横琴长隆国际海洋度假区、梅州市雁南飞茶田旅游度假区、清远市连州地下河、佛山市南海西樵山风景名胜区、惠州市罗浮山风景名胜区、河源市万绿湖风景区、阳江市海陵岛大角湾风景名胜区、中山市孙中山故居。
外语类考试景点讲解范围:世界地质公园——丹霞山、开平碉楼、中山纪念堂、中国民俗文化村、陈家祠 。
(四)导游规范:主要是考察考生在接待过程中向旅游者提供规范化、程序化服务的水平。考试包括两个方面:考生在整个考试过程中规范化的表现(包括语言、举止、接待程序和标准);由考评小组提出一个有关规范化服务的问题。
(五)应变能力:主要是测试考生在接待过程中处理应急事件和机智回答旅游者提出的疑难问题的能力。如:旅游者患重病、死亡、交通事故、旅游证件丢失、旅游者物品被盗以及其它突发事件的处理。考生须回答一个有关这方面的问题。
(六)综合知识:主要考察考生对本省重要景点知识的掌握程度,考察考生对时政、经济、文化、社会发展等方面的综合知识是否全面了解。考评小组须向考生提出一个有关这方面的问题。
(七)口译 (外语类考生)
主要考察考生在导游服务过程中现场中外互译能力和听力水平。内容侧重于所考查的五个景点中的部分内容。每位考生“中译外”和“外译中”的试题分别不少于1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