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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三水区教育系统2021年面向社会招聘教职工公告

来源:佛山市山水区委组织部     2021-01-22
为促进佛山市三水区教育事业健康发展,保证公办学校教师满足教学需求,根据有关政策规定,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98名教职工。本次招聘的教职工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享受国家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一、招聘职位

详见《佛山市三水区教育系统2021年面向社会招聘教职工职位需求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

  (一)应届毕业生

  1.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21年应届毕业生。

  2.广东省择业期内的高校毕业生。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公安厅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实行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择业期政策(试行)的通知》(粤教毕〔2019〕3号)规定,择业期内的毕业生享有与应届毕业生同等的就业待遇,硕士研究生和本科生择业期为毕业两年内,博士研究生择业期为毕业五年内。适用对象如下:

  (1)在广东省内就读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

  (2)在广东省外就读回粤就业的广东省户籍高校毕业生;

  (3)出国(境)留学回粤就业的广东省户籍高校毕业生。

  (二)社会人员除应届毕业生外其他符合条件的人员。

  三、招聘条件

  基本条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热爱教育事业,为人师表,乐于奉献,身体健康。其他资格条件如下:

  (一)2021年应届毕业生、符合广东省择业期政策的高校毕业生

  1.年龄在30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截止至报名首日);

  2.具有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于2021年8月20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报考专业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相符;

  4.具有与报考岗位相应学科教师资格(择业期内毕业生可先上岗、再考证,须于入职后一年内取得教师资格);报考校医岗位的需具有执业医师资格。

  (二)社会人员

  1.年龄在40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截止至报名首日);

  2.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以上学历(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认证书,并有我驻外使领馆开具的证明材料);

  3.报考专业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相符(三水区公办学校临聘教师可报考与教师资格证学科相符的教师岗位);

  4.具有与报考岗位相应学科(或以上学段对应学科)教师资格;报考校医岗位的需具有执业医师资格。

  社会人员报考同时还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①获得过县区级以上人民政府(或教育行政部门)授予的综合性荣誉称号(指名校长、名教师、名班主任、优秀校长、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先进教育工作者、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首席教师、教坛新秀、省特级教师等);

  ②研究生学历或硕士以上学位;

  ③三水区公办学校现任临聘教师。

  四、招聘程序

  通过报名、资格审核和面谈、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238:00-25日17:00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考生登录“三水区教师招聘信息管理系统”进行网上报名。每位考生限报一个职位。报名网址为:http://www.ssjyyun.cn/recruit/main/ConvergeIndex 

  (二)资格审核和面谈

  考生经过网上报名后,还需到各用人单位现场接受报名资格审查和参加面谈,具体时间和地点将在“三水区教师招聘信息管理系统-公告栏”公布,请考生随时关注。现场需提交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1.2021年应届毕业生(含择业期毕业生)

  (1)报名表(附件2);

  (2)身份证;

  (3)本科以上学历证书、学士以上学位证书(2021年应届毕业生最迟须于2021年8月20日前提交,但报名时须提交就业推荐表);

  (4)报考专业对应成绩表;

  (5)教师资格证(如暂无教师资格证,须提交承诺书,承诺自入职后一年内取得教师资格证,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2.社会人员

  (1)报名表(附件2);

  (2)身份证;

  (3)本科以上学历证书;

  (4)教师资格证;

  (5)其他证明材料(下列材料之一):

  ①县区级以上个人荣誉证书;

  ②研究生学历或硕士以上学位证书;

  ③三水区公办学校现任临聘教师工作证明(校长签名并盖公章)。

  经过资格审核和面谈后,根据报考人员现场表现、获奖荣誉等综合情况,招聘单位根据面谈成绩高低,按招聘职数1:5比例确定参加笔试的人员(不含三水区公办学校现职临聘教师),如果报名人数达不到比例要求的,可以按实际报名人数确定入围笔试人员名单,三水区公办学校现职临聘教师通过资格审核后直接进入笔试,不受对应岗位比例限制。但如果该岗位进入笔试人员达不到1:3的比例,则该岗位按比例递减指标或不开考。进入笔试人员名单将在“三水区教师招聘信息管理系统——通知公告栏”公布。

  (三)笔试

  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笔试内容为教育学、心理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教育法律法规知识,校医岗位笔试内容为从事校医工作所需的相关知识。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笔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笔试成绩在“三水区教师招聘信息管理系统——通知公告栏”公布。

  (四)资格复审

  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职位数1:3的比例,从笔试合格考生中确定参加面试人员。笔试合格考生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笔试实际合格人数确定参加面试人员。

  面试前,各用人单位将拟进入面试的人员资料上报区委编办进行资格复审,对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并从笔试成绩合格考生中依成绩由高到低顺序递补面试人员。

  (五)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根据各岗位要求不同,分别采取说课、试讲、答辩或技能展示的方式进行。其中,应聘音乐、美术、体育、中职专业科教师岗位的,需另加专业试。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面试。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

  笔试分和面试分按5:5的比例计入考生总成绩。总成绩按从高到低排序,如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成绩仍然相同的,则按照面试主考评分从高到低顺序确定名次。总成绩在“三水区教师招聘信息管理系统——通知公告栏”公布。

  (六)体检。对总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60分)的考生,依成绩排名顺序,按招聘职数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参加体检人员须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到佛山市三水区人民医院参加体检。体检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规定执行,体检标准按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执行。如出现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情况,招聘单位经研究,可按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考察根据考生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对其进行考察。考察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执行。被考察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按《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执行,不得聘用。被考察人有拒绝、逃避征集服义务兵役行为的,按《广东省关于拒绝、逃避服义务兵役行为处罚办法(暂行)》予以处理。因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职位的,招聘单位可按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体检考察人选。

  ()公示对于考察合格的人员,在中共佛山市三水区委组织部网站上公示七个工作日。

  ()聘用。对于公示无异议的应聘人员,与招聘单位签订就业协议。按照事业单位聘用管理有关规定,在招聘单位规定时间内办理入职手续(办理时间不得迟于2021年8月31日)。

  五、疫情防控要求

  (一)应聘人员应持“健康码”并经体温检测正常后参加考试;

  (二)应聘人员自备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参加考试;

  (三)国内高、中风险地区及考前14天内有国(境)外旅居史的应聘人员需提供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四)仍在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不得参加考试。

  六、其他事项

  (一)本方案中冠有“以上”、“以下”的均含本级,如“本科以上”即含本科学历。

  (二)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三水区公办学校在编教师;

  2.已参加三水区教育系统2020-2021年赴高校招聘教师考试且入围体检环节的考生;

  3.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考生须恪守诚信原则。如考生资格条件不实或不符的,或在考试、体检、考察过程中有违纪行为的,一经发现随时取消报考(聘用)资格。

  (四)对于入围体检的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将现场组织签订临时协议。

  (五)本公告由佛山市三水区教育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57-877013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