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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浙江丽水市松阳县教育系统公开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招聘20名公告

来源:松阳县教育局     2021-04-23
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浙人才〔2007〕184号)精神,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01

招聘计划

松阳县本次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20名。具体的招聘层次、岗位(专业)、人数和报考资格条件见附件1:《2021年松阳县教育系统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计划表》。报考岗位与考试课程要求及代码请阅读附件2:《2021年松阳县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课程代码表》。

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浙人才〔2007〕184号)精神,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01

招聘计划

松阳县本次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20名。具体的招聘层次、岗位(专业)、人数和报考资格条件见附件1:《2021年松阳县教育系统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计划表》。报考岗位与考试课程要求及代码请阅读附件2:《2021年松阳县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课程代码表》。

报考幼儿园教师岗位的考生在报名时选择是否愿意加入待聘教师储备库。

02

招聘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范围、对象

1.报考松阳二中、职业中专教师岗位户籍不限。

2.报考中小学(音、美、体、信息技术)、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的人员需具有松阳县户籍或曾经具有松阳县户籍、曾经具有松阳县中小学学籍、夫妻双方有一方具有松阳县户籍。

3.户籍确认时间截止2021年5月6日。

(二)招聘条件

报考人员除应具备招聘岗位(专业)所需的资格条件外(具体要求见计划表),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1.年龄要求:年龄为18至35周岁(1985年5月6日至2003年5月6日期间出生)。

2.学历要求:报考幼儿园教师岗位需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报考中小学(音、美、体、信息技术)、小学教师岗位需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报考其他教师岗位需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具体见附件1《2021年松阳县教育系统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计划表》)。非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须在资格复审前取得。

3教师资格证及普通话要求:均需在资格复审前具备报考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证或已具备相应教师资格国家考试笔试、面试合格证书(证明)和普通话合格证书。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及以上可适当放宽教师资格证要求,但报考职业中专语文、小学语文教师岗位必须取得二级甲等及以上普通话等级证书,其他岗位须取得二级乙等及以上普通话等级证书。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及以上需在聘用后一年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否则予以解聘。

4.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事业心和责任心强、工作服从分配,身体健康,具有扎实的专业知识、教学基本功。

5.外县事业单位在岗在编人员报考须征得现工作单位书面同意。

6.松阳县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不得报考。

7.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得报考。[pag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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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办法

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察、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具体程序:

(一)报名办法

1.注册及报名

本次招聘采用钉钉网上报名的形式

时间:2021年5月6日9:00-5月7日17:00

报考人员通过手机软件市场(手机端)或者钉钉网站https://www.dingtalk.com/(电脑客户端)下载安装并注册钉钉软件,通过钉钉扫一扫功能扫描下方二维码1中的二维码加入松阳县教育局,再通过钉钉扫一扫功能扫描二维码2中的二维码后进行报名信息填报,逾期(系统自动关闭)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

2.资格初审

时间:2021年5月6日9:00-5月8日17:00

对报考人员选定的职位进行资格初审,报考人员可通过钉钉扫一扫功能扫描二维码2中的二维码,然后通过页面中的“查看数据”功能查询结果及未通过初审的理由。未通过资格初审,但仍在网上报名期限(2021年5月6日9:00-5月7日17:00)内的,可再次通过“发起提交”报名并进行资格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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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网上缴费

时间:2021年5月10日9:00-5月11日17:00,资格初审通过的报考人员可通过支付宝扫码缴费二维码办理网上缴费(考一科的缴50元,考两科的缴100元),缴费人员一定要在备注栏中填写本人姓名。收费标准按照省物价局、省财政厅“浙价费〔2018〕32号”文件规定执行,每人每科次50元,两科共计100元。逾期(系统自动关闭)未办理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报名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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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缴费确认

同一岗位(专业)报名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3倍的、本科及以上学历要求的岗位(专业)不足2倍的,将酌情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并在网上予以公布。

招考计划取消的,考生自接到通知起24小时内可改报其他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逾期未改报的,视作放弃改报权,退还考试费。

5.领取准考证

时间:2021年5月19日-5月21日(上午8:30—12:00 下午2:30—5:30)。

已缴费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到教育局人事科(松阳县水南街道南环路191-1号810办公室)领取准考证,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6.报考人员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在有效期限内)必须一致,每位报考人员限报1个职位。报考人员应对提交的本人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通过资格初审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笔试科目

笔试时间:2021年5月22日

笔试科目为教育基础知识和学科专业知识二门。笔试实行百分制,每门100分。笔试范围为报考职位对应岗位教育基础知识和学科专业知识。

上午 8:30—12:00教育基础知识和学科专业知识

笔试地点:松阳县第五中学(松阳县水南街道南环路191号)

两个科目考试不间断进行,试题合订为一个题本。报考人员须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准考证参加笔试。答卷于12:00统一收取

(三)确定面试对象

笔试后,按教育基础知识占40%、学科专业知识占60%的比例计算考生笔试成绩,然后按招聘计划数1︰3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其中,招考计划3名及以上的岗位,按1︰2确定)。如岗位中出现不足上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四)资格复审

 

面试前,要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的对象名单、时间、地点届时公布在松阳县政府网和松阳县教育局官网。资格复审前请考生下载附件3《2021年松阳县教师招聘考生登记表》,并提供以下材料:

1.2021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外县事业单位在岗在编人员报考须征得现工作单位书面同意。

2.本人身份证、户籍证明(户口簿或公安部门证明)及报考岗位所需提供的相关证件(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非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在资格复审时提供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否则取消面试资格。

4.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已取得教师资格的,提供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教师资格未认定的,提供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书》原件及复印件;未取得教师资格的全日制研究生及以上需在聘用后一年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

5.普通话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已取得报考岗位相匹配的教师资格证可不用提供。

资格复审开始48小时前,相关人员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提供放弃资格复审书面材料),在该岗位笔试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递补。本人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能参加面试的,相关岗位不再递补。

资格复审通过者,当场领取面试通知书。考生提供的报名材料必须真实可靠,如有弄虚作假、材料不实的,一律取消面试和录用资格。逾期报送审核材料原件或逾期不领面试通知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五)面试

面试形式为模拟课堂,未尽事宜详见面试公告,另行发布。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为60分,不合格不予录用。考生凭面试通知书和本人身份证参加面试。

(六)体检、考察

面试结束后,按考生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然后按招聘岗位(专业)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察对象(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者排名在前,笔试成绩也相等,以学科专业知识笔试成绩高者排名在前)。

体检、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考察等有关规定执行。报考幼儿园教师岗位的人员按《浙江省教育厅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函》浙教资中心[2011]1号文件要求增加体检项目。报考人员如放弃体检,视作体检不合格。

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者主动放弃聘用资格的,在该岗位(专业)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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聘用

根据体检、考察结果,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确定聘用对象,并在松阳县政府网及松阳县教育局官网公示7天。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不影响聘用的,签订聘用合同。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拟聘用公示后不再递补。

报考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报到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不能按时毕业并取得报考岗位(专业)规定学历的,取消聘用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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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防控要求

考生参加笔试,必须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

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参加考试人员管理严格按照松阳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有关最新规定执行。

公告发布后,疫情防控工作有新要求和规定的,松阳县教育局将另行公告通知,请考生随时关注松阳县教育局官网。

06

注意事项

1.本次招聘的事业单位人员,在松阳县教育系统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录用时不具有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需在聘用后一年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逾期未取得的,解除事业单位聘用关系。

2.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 第35号)执行。

3.本次招聘的考试成绩、有关通知、公示等信息,统一在松阳县政府网及松阳县教育局官网发布,不再另行通知。

4.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复习参考用书和范围,松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松阳县教育局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针对本次教师招聘考试的辅导培训。

本公告由县教育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县教育局:0578-8065526

举报电话:松阳县纪委县监委派驻第三纪检监察组:0578-8801993

松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松阳县教育局

2021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