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解决我县一线教师短缺问题,充实教师队伍,满足教育发展需要,经县委、县政府同意,拟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中小学教师,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河北故城县中小学教师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面向社会,公开招考,择优聘用。
二、河北故城县中小学教师招聘岗位及人数
共招聘事业编制中小学教师120人,招聘岗位及人数详见《河北衡水故城县2021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中小学教师岗位信息表》(附件1)。
(一)每名考生限报考一个岗位,对于报考两个及以上岗位的考生,取消报名资格。同一个岗位应聘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不得低于2:1,达不到这一比例的,减少该岗位招聘人数直至符合比例要求。
(二)设置部分岗位定向招聘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是指:2021年度服务期满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含2016年及以前选聘的任职3年以上、考核称职以上的在岗大学生村官)”人员、“三支一扶计划”人员、“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开考比例不受报名人数限制。定向岗位无人报名或报名者未达到录取条件,则转为普通岗位使用。
(三)最后招录结果若达不到120人,未完成指标由县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中小学教师领导小组统筹安排继续向社会公开招聘。
三、河北故城县中小学教师招聘对象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符合《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身体条件和心理条件。符合新时代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要求,无刑事犯罪记录和其他不得聘用的违法记录。
3、往届毕业生考生限衡水市户籍。户籍登记日期截止2021年9月30日前有效。全日制应届高校毕业生不限制户籍。
4、考生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6年9月30日及以后出生)。
5、学历及专业:报考中学教师、职业学校教师岗位的考生必须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报考小学、学前教育教师岗位的考生必须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报考职业学校教师岗位的考生所学专业须与应聘岗位相同或相近,报考学前教育教师岗位的考生所学专业须为学前教育或早期教育专业,其他岗位不限专业。
6、中小学教师资格证书。报考高中教师岗位的考生,须具有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书;报考初中教师岗位的考生,须具有初级或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书;报考小学教师岗位的考生,须具有小学或初级、高中教师资格证书;报考学前教育教师岗位的考生,须具有学前教育教师资格证书;报考职业学校教师岗位的考生,可先参加考试,录用后三年内须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7、考生须取得《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普通话水平必须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其以上标准,报考语文学科岗位的考生须达到二级甲等及其以上标准。
8、河北省教育厅公示聘用的河北衡水故城县特岗教师,不列入本次招聘范围。
9、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3)高等院校在读学生;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5)本人及直系亲属有到非正常场所上访记录和不按《信访条例》逐级、有序、依法上访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河北故城县中小学教师招聘办法和程序
(一)报名
1、网上报名。
考生于2021年12月13日8:30至12月17日17:30登录河北衡水故城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点击链接47.93.208.246:8888/login/ff22f9860af6c402按要求填写,进行网上报名。
2、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时间:2021年12月13日8:30至12月17日20:00
3、网上缴费
考生报名考务费每人55元,未按期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考生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即可进行网上缴费,缴费日期截至2021年12月18日上午10:00。
4、打印《笔试准考证》
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2021年12月20日8:30开始。《笔试准考证》(A4纸张)黑白、彩色均可。《笔试准考证》载明笔试的科目、时间、地点和参加考试的有关要求。
5、注意事项
考生务必牢记报名和缴费截止时间、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笔试时间、证件审核时间、面试时间等重要时间信息,凡是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相关操作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
(二)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单位或机构举办考前培训班。考试分为笔试、面试两部分。笔试和面试成绩分别按50%和50%记录总成绩。
1、笔试(2021年12月25日)
笔试为闭卷考试。考生凭《笔试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原件参加笔试考试,缺少以上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笔试内容:
(1)报考小学岗位的考生,笔试内容与报考岗位学科相一致。其中初中知识和高中知识分别占30%、70%。
(2)报考中学岗位的考生,笔试内容与报考岗位学科相一致,全部为高中基础知识。
(3)报考职教中心岗位的考生,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职业能力测验。
(4)报考学前教育岗位的考生,笔试内容为幼儿教育学、幼儿心理学和学科基础知识。
试卷满分为100分,答题时间120分钟。
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由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确定。对在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根据招聘计划和笔试总成绩,分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都进入资格复审。“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笔试成绩由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另行确定最低分数线,并单独排序。
考生于2021年12月27日8:30登录报名网站查询笔试成绩和是否进入资格复审。
为落实疫情防控要求,考生进入考点时,佩戴口罩,出示“河北健康码”,并接受体温检测,正常者方可进入考场。对体温超过37.3℃的考生进行复检,仍超过37.3℃的,进入隔离考场考试。
2、资格复审
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按报名网站指定的时间携带以下资料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
本人《居民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A4纸)各1份、《报名信息登记表》1份、《河北衡水故城县2021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中小学教师报名资格审查表》1份(附件2)。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人员,同时携带证书以及人社、组织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考生资格复审合格的进入面试。如有复审不合格或放弃复审者按笔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进入面试的考生于2021年12月29日登录报名网站打印《面试准考证》。《面试准考证》载明面试的时间、地点和其他有关要求。
3、面试(2022年1月1日)
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采取说课方式进行(要求不使用多媒体设备),说课时间控制在8分钟以内。面试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考生抽签决定面试顺序,面试时只许报抽签顺序号,不得报本人姓名或与本人相关的一切信息。否则,立即取消面试资格。
学前教育岗位面试内容为舞蹈、唱歌、简笔画、讲故事等幼儿教育基本技能,职教中心岗位面试内容为综合类面试题,其他岗位面试内容为河北衡水故城县现行中小学相应学科教材。
面试结束后,每一岗位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所占比例合成的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从高分到低分以1:1的比例确定拟参加体检人员名单。末位考生总成绩如出现并列,依次按照笔试成绩、学历、所学专业确定入围人选,笔试成绩、学历高者以及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相同或相近者优先。如有放弃进入体检资格者按总成绩依次递补。考生可通过报名网站查询面试成绩。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报考岗位的,入围人数在招聘计划以内的,全部进入体检;入围人数超过招聘计划的,按照从高分到低分以1:1的比例确定拟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三)体检
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到河北衡水故城县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中小学教师领导小组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参加体检的考生负担。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考核对象。
(四)考核
调阅考生人事档案及相关证明,审核体检合格人资格条件,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五)递补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按总成绩(报考同一岗位)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其他考生:
1、考生体检、考核不合格的;
2、拟聘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3、拟聘人选放弃聘用的;
4、拟聘人选未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内报到的;
5、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六)公示及聘用
考核审查合格人员作为拟聘用任选,拟聘用人选名单在河北衡水故城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7天。
对在公示期间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拟聘资格。公示期间无异议或有异议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试用期为一年。
拟聘用人员一旦被正式录用,在录用单位工作年限不少于3年,在河北衡水故城县教育系统工作年限不少于5年。
五、河北故城县中小学教师招聘其他注意事项
(一)考生在报考期间,应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招聘信息和相关提示,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二)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核、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情节严重的追究责任。
(三)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贯穿笔试、复审、面试、体检、考核全过程,请考生细致阅读有关要求,认真遵守执行。本公告发布后,如疫情防控态势突发重大变化,将按照上级指示精神,酌情调整变更相关工作安排。
(四)请及时关注河北衡水故城县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中小学教师考试网站通知动态,如有疑问请拨打电话咨询。报名咨询电话:0318-5369751、0318-5328382。
2021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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