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黑龙江大庆初高中教师引进计划
计划引进教师120人,其中高中82人、中等职业学校7人、初中31人(具体见附件)。
二、黑龙江大庆初高中教师引进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遵守宪法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 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岗位条件
1. 学历条件(在符合用人单位岗位学历、专业要求的前提下,满足以下四项条件之一即可)
(1)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统招本科及以上。
(2)世界一流学科建设师范类高校统招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3)其他院校统招博士研究生。
(4)国(境)外高校需在《2022QS世界大学排名》之内,以《2022QS世界大学排名》我国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排在最后一名的为节点,节点之前的按照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认定,节点之后的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2.本科生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2年7月31日及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7年7月31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2年7月31日及以后出生)。
3. 具有相应的初高中教师资格证。暂未发放教师资格证的,可提供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但拟引进教师人才统一公示前须取得相应层级教师资格证书。
4.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报名所使用的专业与学历必须相一致,且年龄符合公告要求,国(境)外高校报名人员需提供教育部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拟引进教师年龄和取得学历学位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2年7月31日(含当日)。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引进
1.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黑龙江大庆市及所属县(区)国家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含试用期内)。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人员、被开除公职人员。
3.在各级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或不诚信记录,且处理期未满人员。
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5.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人员。
6. 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黑龙江大庆初高中教师引进政策待遇
(一)落实事业编制。
(二)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统招博士研究生,给予10万元安家费。在大庆购买住房的,给予5万元补贴。
(三)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统招硕士研究生或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统招博士研究生,给予5万元安家费。在大庆购买住房的,给予5万元补贴。
(四)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统招本科生、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统招硕士研究生或其他院校统招博士研究生,给予3万元安家费。
(五)引进人才到岗工作满一年后,由用人单位与引进人才签订《诚信协议书》,兑现政策待遇资金。
国(境)外高校按照相关要求参照执行。
四、黑龙江大庆初高中教师引进报名方法及程序
请报考人员联系各市属学校报名,联系方式详见附件。各相关市属学校负责组织开展本单位教师人才引进的接收报名、资格审查、能力测评、考核与体检等工作。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进行,并出具规范的体检报告。考核与体检合格人员将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无异议的办理相关手续。
对报名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人才引进工作始终,一经发现不符合公告要求,立即取消人才引进资格。
五、黑龙江大庆初高中教师引进其他事宜
(一)本次教师人才引进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组织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报名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二)本公告由中共黑龙江大庆市委组织部、黑龙江大庆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中共黑龙江大庆市委组织部:0459-6370017
黑龙江大庆市教育局:0459-4662283
中共黑龙江大庆市委组织部
2021年12月10日
咨询热线:40001101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