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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华附中文昌学校是依据“学校公办、委托管理、机制创新”的办学原则,由文昌市人民政府和清华大学附属中学共同筹建的十二年一贯制公立学校。为将清华附中文昌学校打造成一所具有先进的办学理念、拥有高素质教师团队、拥有深厚文化底蕴和完善硬件设施的海南省一流现代化示范性学校,根据学校发展规划和办学实际需要,清华附中文昌学校现拟向全国公开招聘18名事业单位编制教职人员。
一、招聘原则
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18名)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学科教师
1.应往届毕业生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思想政治素质优秀;
(2)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师德表现优秀,关爱学生、为人师表;
(3)本科(含)以上学历,有相应学科的教师资格证;
(4)具备较好的理论基础和专业素养;
(5)大学英语四级及以上英语水平(体育、美术学科不作要求);报考初中英语教师岗位需提供高等学校英语专业八级证书。应届毕业生若报名之时未取得相应的英语等级证书的考生,需提供报考应取得的对应英语的等级证书《承诺书》(附件3),承诺报考当年8月31日前报考应取得报考要求的对应英语的等级合格证书;
(6)具有学科竞赛背景的毕业生优先;
(7)普通话等级要求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
(8)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在职教师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思想政治素质优秀;
(2)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师德表现优秀,关爱学生、为人师表;
(3)本科(含)以上学历;
(4)有一定的教学经验,教学成绩突出,有相应学科的教师资格证;
(5)具有学科竞赛经验,指导学生竞赛成绩突出的教师优先;
(6)报考初中英语教师岗位需提供高等学校英语专业八级证书;
(7)普通话等级要求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
(8)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取得中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年龄放宽至40周岁(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取得副高(含)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年龄放宽至45周岁(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教辅人员(校医)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思想政治素质优秀;
2.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服务意识,态度认真;
3.本科(含)以上学历,有执业医师资格证;
4.临床医学专业,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要求;
5.具有3年及以上医院工作经验(提供聘用合同及一致的社保清单证明);
6.责任心强,善于沟通,掌握一定的诊疗技能和急救技;
7.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取得中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年龄放宽至40周岁(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三)如有下列情况者,不得报考:
1.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2.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3.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且处理期限未满的;
4.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于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5.失信被执行人;
6.按照《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7.服务期未满的特岗教师及海南省文昌市在编教师不得报考;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四、招聘实施程序
(一)考生报名
1.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2.报名时间:自本招聘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3月15日下午16:00
3.报名要求:考生每人限报一个招聘岗位,教师需注明学段学科。自公告之日起至报名时间截止期间收到的报名邮件视为报名。
4.报名资料提交方式:考生根据《报名材料清单》(附件1)要求提交对应报名材料发送到zpbgs@qhfzwcxx.cn,并按要求将邮件命名为“姓名-应聘学段学科/应聘岗位-毕业院校(专业)”。自公告之日起至报名时间截止期间收到的报名邮件视为报名。
注:报名材料清单中的报名表发送电子版(需下载填写后上传word版,请勿手写拍照),所有的证件、证书及证明材料均需扫描原件统一打包压缩添加在报名邮件的附件中发送。
5.报名人员需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发送《报名材料清单》(附件1)中要求的相关报名材料,逾期报名视为报名无效。
6.报名材料每人仅限投报1次,考生务必将报名材料核实无误后再进行投报。
(二)资格审查
1.清华附中文昌学校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对考生资格进行审查,进行无犯罪记录调查,同时审查考生的学历学位、相关工作经历等情况,审查后通知符合要求的考生参加笔试。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名单以公告的形式发布在清华附中文昌学校官网(qhfzwcxx.cn/)和“清华附中文昌学校”公众号上,公示三天。
2.本次考试实行诚信报名制度。
考生要仔细阅读承诺书,按要求真实、全面、准确填写报名表各项内容。每名考生限报一个岗位,资格初审通过的考生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
考生须对所提供信息资料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信息填报不全导致资格初审不通过的,其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虚假填报信息的,一经查实,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理;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考试违纪违规的有关规定处理。
3.岗位的招聘人数与应聘该岗位且经初审符合报考条件人数的比例不低于1∶3方可组织笔试,未达到1∶3比例的,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4.取消招聘岗位的经资格初审通过的报考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依据资格条件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如不在规定时间内改报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三)笔试
资格初审名单公示结束后,在清华附中文昌学校官网(qhfzwcxx.cn/)和“清华附中文昌学校”公众号上发布笔试公告,公示三天。
清华附中文昌学校充分利用清华附中和清华附中合作学校的资源,组织学科专家对考生学科专业能力进行测试,测试满分100分。
1.笔试内容:学科专业知识考试,分值为100分。
2.笔试方式:采取闭卷考试方式进行,考试时间以笔试公告及笔试准考证为准。
3.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准考证领取要求以笔试公告为准。
4.笔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考生笔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1位。
5.笔试合格分数线:由领导小组根据笔试成绩和岗位需求情况,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
6.笔试成绩发布:笔试成绩在清华附中文昌学校官网(qhfzwcxx.cn/)及“清华附中文昌学校”公众号上发布。
(四)面试前资格复审
进入面试前,须按规定进行面试资格复审。
面试资格复审人选根据各岗位考生的笔试成绩排名和招聘岗位数,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按比例由高到低依次确定面试人选。招聘岗位数在10人(含10人)以上的,比例为1:2;招聘岗位数在9人(含9人)以下的,比例为1:3。达不到上述比例的岗位,按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如出现笔试成绩并列的情况,一并进入面试。紧缺岗位面试人选比例可根据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后适当调整。
面试资格复审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须提供与《报名材料清单》(附件1)一致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五)学科面试
通过面试资格复审人员方可参加学科面试。通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参加学科面试。充分利用清华附中和清华附中合作学校的资源,组织学科专家对考生专业能力进行学科面试,学科面试包括试讲和答辩两个环节。面试满分100分,面试合格分数为90分。
(六)心理测试
学科面试后,组织考生进行心理测试。
(七)领导面试
根据学科面试成绩及心理测试结果,党政联席会对通过的考生进行领导面试,全面考察考生的综合能力。领导面试满分100分,面试合格分数为90分。根据各学科招聘岗位数,按照领导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排名从高到低的顺序以1:1比例确定拟聘人员。
(八)入职前谈话
领导面试通过后,负责人力资源部门的分管领导对拟聘人员进行谈话,充分了解考生入职意愿。
(九)体检
入职谈话之后,组织愿意入职学校的考生体检,体检费用考生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文件规定执行。
若有自愿放弃体检资格的,则由清华附中文昌学校自主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决定是否递补,若决定递补则按照领导面试合格人员成绩排名从高到低的顺序递补空缺。
考生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体检结果公布后3个工作日内向清华附中文昌学校申请复检,并到清华附中文昌学校指定的医疗机构重新检查,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十)考察
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抽调人员组成考察组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由清华附中文昌学校对拟聘人员的德、能、勤、绩、廉以及对所报考岗位的工作适应情况进行考核,并对拟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资格。
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个人档案和相关考察材料者,视为自动放弃考察资格。由市教育局对拟聘用人员个人档案、报名材料等材料进行审查。
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由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是否递补。
(十一)公示
1.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领导面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提出拟聘用人员名单,报领导小组批准后,在文昌市人民政府网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岗位、拟聘用人员姓名、准考证号、性别、民族、出生年月、学历学位、毕业院校及专业、监督电话等。
2.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被反映有影响录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3.领导小组办公室只对公示期内反映的情况进行核查,逾期不再受理举报。为维护报考人员权益,举报人必须实名举报。
向社会公示招聘情况,接受社会监督(7天)。公示期间,如有群众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宜聘用的,一律不予聘用。
(十二)拟聘用结果查询
考生可以通过学校官网(qhfzwcxx.cn/)或“清华附中文昌学校”公众号查询拟聘用结果。
用人单位与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有关问题说明
(一)各招聘环节的递补工作由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二)考生年龄的最终确认以考生本人档案记载的原始材料为依据,在考察阶段进行确认。
(三)遗失身份证或身份证正在办理当中尚未领取者,须由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或派出所出具贴有本人相片并在相片上加盖公章的证明或凭领取身份证的回执(需贴有本人相片并在相片上加盖公章)参加报名及考试。
(四)所有聘用人员须在本单位服务满5年才能申请调动。
(五)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对弄虚作假、不符合报考条件等违反招聘规定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
(六)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清华附中文昌学校2024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编制教职人员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开设的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领导小组无关。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七)其他未尽事宜,以清华附中文昌学校官网公告为准。
咨询电话:0898-63387803(清华附中文昌学校人力资源中心)。
咨询时间:上午08:00-12:00,下午14:00-18:00,周末及节假日不接受咨询。
附件2-1:清华附中文昌学校2024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编制教师报名表
附件2-2:清华附中文昌学校2024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编制教辅(校医)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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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华附中文昌学校
2024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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