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杭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操作程序(试行)》(杭人社发〔2014〕380号)、《杭州市余杭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余政办〔2008〕96号)等文件规定,为加快余杭教育发展,充实余杭教育师资队伍,拓宽优秀人才招引渠道,提升教师整体素质,经研究,现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中小学教师100名,其中高中24名,初中6名,小学70名。具体岗位招聘计划详见附件1《余杭区教育局2019年第二批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岗位分布表》和附件2《余杭区教育局2019年第二批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计划表》。
二、招聘条件
1.认真学习领会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遵纪守法,有良好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未受过党纪、政纪等处分;热爱教育工作,忠诚人民教育事业,坚持立德树人。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身心健康。
4.“双一流”高校或全国重点建设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毕业生;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省级及以上优秀毕业生,浙江省内普通高校放宽至校级优秀毕业生;普通高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且本科所学专业与招聘学科相对应(符合以上报考条件的不限户籍,暂不要求提供教师资格证书和普通话等级证书)。
5.浙江师范大学初阳学院、杭州师范大学经亨颐学院全日制本科师范类毕业生(符合此报考条件的不限户籍。要求提供适用的教师资格证书和普通话等级证书,报考语文教师岗位的普通话水平要求二级甲等及以上,其他岗位要求二级乙等及以上。2019届暂不要求提供,但在报到聘用前必须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和普通话等级证书)。
6.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生(限杭州市区(含萧山、余杭、富阳、临安区)户籍,具有适用的教师资格证书和普通话等级证书,报考语文教师岗位的普通话水平要求二级甲等及以上,其他岗位要求二级乙等及以上。2019届暂不要求提供,但在报到聘用前必须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和普通话等级证书)。
7.符合以上报考条件的优秀毕业生,报考径山镇、黄湖镇、鸬鸟镇、百丈镇所属中小学招聘岗位的无需参加笔试,直接参加教育局统一组织的面试。
8.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生报考职教专业课教师岗位的暂不要求提供教师资格证书和普通话等级证书。
9.已经就业的须提供原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三、招聘程序
1.网上报名
时间:2019年3月14日上午9:00至3月18日下午17:00。
方式:登陆余杭区教育局教师招考系统(网址:http://jszk.hzyhjy.cn/jszk/),在“招考报名”栏进行报名。
如实填写本人基本信息;“个人学习工作简历”从高中阶段开始填写,时间必须连续;上传的照片为近期正面免冠一寸照,照片文件格式为JPG,大小控制在100K以内。
2019年3月19日在余杭区教育局教师招考系统公布各岗位报名情况。
2.资格审查与现场确认
资格初审、现场确认(岗位调整、现场补报名)。2019年3月20日-3月21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30)在杭州市余杭区社区学院(余杭区南苑街道平吴街2号)进行资格初审,并确认报名情况。规定时间内未到现场确认的视作放弃报名。
资格初审时须提供下列材料(考生须按顺序装订好材料的复印件):
(1)网上报名系统中下载打印的报名登记表两份(考生如须修改报名登记表中的信息需登录报名系统修改后保存信息,重新下载打印报名登记表,切不可直接在WORD中修改登记表内信息);
(2)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户籍簿原件及复印件;
(4)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研究生学历需同时提供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留学人员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教师资格证或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6)普通话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7)相关荣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8)师范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浙江师范大学初阳学院、杭州师范大学经亨颐学院全日制本科师范生提供);
(9)原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原件(样表见附件3);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教师招聘过程中如发现资格不符、提供的材料不实、弄虚作假的,将取消考生资格。
招聘岗位数与符合报考资格人数的比例:招聘1-9人的为1:3,招聘10人及以上的为1:2,径山镇、黄湖镇、鸬鸟镇、百丈镇所属中小学招聘岗位和职教专业课教师岗位比例为1:2。符合报考资格人数未达到相应比例的,则招聘岗位数相应核减直至取消岗位。对取消开考的岗位,已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人员可改报其他岗位,不愿改报者视为放弃报考。
3.笔试
笔试工作由余杭区教育局统一组织。
笔试内容:笔试科目一门,考试内容为应聘岗位相关学科的专业知识及教材教法。学科笔试成绩按40%计入总成绩。
笔试时间:2019年3月31日上午9:00-11:00。
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上的地点为准。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大纲和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单位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
4.面试
面试对象: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招聘岗位数按以下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岗位招聘数1-9人的按1:3确定面试人选,岗位招聘数10人及以上的为1:2,不足1:3或1:2比例的,按该岗位笔试实际参考人员确定面试对象。
径山镇、黄湖镇、鸬鸟镇、百丈镇所属中小学招聘岗位按实际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确定面试对象。
面试形式和内容:面试采用试讲和结构化面试的形式,主要考察考生课堂教学能力和教师应具备的基本素养,其中报考职教专业课教师岗位的考生还须进行技能测试。
面试总分为100分, 面试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予录用,面试成绩按60%计入总成绩。职教专业课教师岗位试讲(含结构化面试)和技能测试各占50%。
余杭高级中学、职教专业课教师招聘岗位由各根据本公告规定的有关程序自行组织面试,招聘面试方案需报区教育局审核同意。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5.体检
体检工作由区教育局负责实施。
面试结束后在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比例确定体检人员。招聘1人为1:2,招聘2人为1:1.5,招聘3-4人为1:1.2,招聘5人及以上为1:1.1(有小数点的四舍五入)。
体检标准按照《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如有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从同岗位体检替补人员中依次递补。
体检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6.岗位确认
体检结束后按1:1确定岗位确认人员。按照“分数优先”原则,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岗位。岗位确认环节如有放弃者将从同岗位体检合格替补人员中依次递补。岗位确认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7.考察
考察由招聘实施,具体内容和标准参照现行公务员考察相关规定执行。
8.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将在杭州余杭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聘用人员按有关规定办理报到手续。
聘用人员凭余杭区教育局行政人事介绍信与招聘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后当年度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聘用人员须在所聘用服务满5年。报名时暂不要求提供教师资格证的聘用人员如在两年内无法取得适用的教师资格证书,届时予以解聘。
四、其他事项
1.网上报名程序不具备报名资格审核功能,须经资格初审,并现场确认。
2.现场补报名的,应于现场确认规定时间内先在现场网上报名,然后按要求进行资格初审和现场确认。
3.《准考证》由考生在余杭区教育局教师招考系统上自行打印。打印《准考证》、查询成绩等相关招聘信息请在余杭区教育局教师招考系统查询,不再另行通知,逾期责任自负。
4.在本次教师招聘过程中如发现考试作弊、提供的材料不实、弄虚作假的,将取消考生资格,且三年内不得报考我区教师招聘岗位。
5.岗位确认后无故放弃招聘岗位的考生,三年内不得报考我区教师招聘岗位。
6.本招聘简章由杭州市余杭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571)89160282、89170012(工作日8:30-12:00,13:30-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