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对象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较高思想政治素质,热爱教育事业,身心健康;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5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3.历届生必须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2020届毕业生、研究生、报考中职专业课教师的暂不作要求;
4.普通话水平二级乙等及以上,其中应聘语文岗位要求二级甲等及以上,其中研究生、报考中职专业课教师的暂不作要求;
5.户籍以2020 年5月9日户籍为准。生源地视作户籍所在地。
(二)招聘对象
1.中小学教师
⑴全日制普通高校2018届、2019届、2020届硕士研究生及以上毕业生,户籍不限。
⑵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专业2018届、2019届、2020届本科毕业生,浙江户籍。
⑶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师范类专业2018届、2019届、2020届本科毕业生,德清户籍。
2.中职专业课教师
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户籍不限。
3.幼儿园教师
⑴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学前教育专业2018届、2019届、2020届本科及以上毕业生,户籍不限。
⑵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前教育专业2018届、2019届、2020届大专及以上毕业生,德清户籍。
⑶大专及以上且在本县从事学前教育保教工作的在岗编外人员,德清户籍。
二、招聘学科及名额(见附件1)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4月29日-5月9日15:00。
2.报名方式:考生登陆https://ding.fanqier.cn/f/a8mlmvdm,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报名,逾期不再受理。每人限报一个学科岗位。
3.考生按教师资格证或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学科报考对应的学科,或按专业对照表(附件2)中所列专业报考对应的学科。小学教育专业本科毕业生限报小学相应岗位。
4.具有高中、初中教师资格的,可报考小学相应岗位;具有小学教师资格的,只能报考小学相应岗位;具有学前教育教师资格的,只能报考学前教育岗位。
(二)网上报名的考生现场确认及资格审查
1.确认时间与地点:2020年5月10日9:00-15:00;德清县电大(德清县武康街道舞阳街1235号)。
2.考生所报考的学科岗位以现场确认为准。未现场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提交确认材料(原件及复印件):①报名表1份(见附件3);②身份证与户口簿;③毕业证书(应届生提供高校出具的学历证明);④教师资格证或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⑤师范类专业毕业生提供所学专业为师范类证明;⑥普通话等级证书;⑦报考学前教育岗位的,本县在岗编外人员提供工作单位的从事学前教育保教工作的在岗编外人员证明。
3.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比例不足1:3的岗位,将酌情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其中小学数学I的C岗位、小学数学II的A、B岗位核减数或取消招聘计划数纳入小学数学II的C岗位,其他学科核减数或取消招聘计划数纳入小学语文II的C类岗位,并在“湖州·德清”政府门户网站教育栏目予以公布。招聘计划取消的岗位,原报考人员可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4.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考生应对本人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而通过招聘资格条件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5.领取准考证时间与地点:5月16日8:30-12:00;德清县电大(德清县武康街道舞阳街1235号)。按准考证要求参加笔试。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四、笔试与面试
笔试时间初定5月17日。面试时间初定5月24日。具体考试日期视疫情防控情况再定,以公告为准。笔试、面试公告届时公布在“湖州·德清”政府门户网站教育栏目(县教育局—公告公示栏),网址: http://www.deqing.gov.cn/zqdh/xjyj/index.html,请考生自行查阅,不再另行通知,逾期责任自负。
(一)笔试
采用闭卷考试,笔试满分为100分。笔试内容为所报学科专业知识和教育教学理论。
(二)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比例确定面试对象,招聘计划3名及以上的岗位,按1:2确定;招聘计划3名以下的按1:3确定。
面试形式为微型课(按照上课环节进行无学生的授课),其中部分学科还需要进行专业技能测试(音乐:弹唱、舞蹈;体育:体育基本技能;美术:场景速写或命题作画;影视后期制作:影视成像及后期处理技术;学前教育:弹唱、舞蹈、绘画)。
微型课和专业技能测试满分均为100分,合格分均为60分,其中一项未满60分的,则取消招聘资格。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笔试50% +微型课50%,其中音体美学科、影视后期制作、学前教育学科按笔试40% +微型课30%+专业技能测试30%,从高分到低分,按报考岗位类别分别以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若综合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微型课成绩次序排位高的在前)。
五、体检与考察
县教育局统一组织体检和考察。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及相关规定执行,费用由考生自理。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则取消招聘资格。因怀孕不能完成体检程序的,则推迟体检、考察,待公示无异议后,再参加选岗及办理聘用手续,应聘资格保留1年。考察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均取消招聘资格,并依次递补。
六、公示与聘用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湖州·德清”政府门户网站教育栏目公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
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按报考学段学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选择学校。再按规定办理新增人员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含试用期)。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将予以解聘。聘用后服务期限须满5年,未满5年的不得调离德清县教育系统。
七、其他事项
1. 已就业或已签订就业协议书的拟聘用人员由本人负责处理与原用人单位的劳动或聘用关系。
2. 2020届毕业生须于2020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留学人员学历学位须于2020年5月9日之前经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3.暂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否则解除聘用合同,其中2020届毕业生须于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研究生、报考中职教师的须于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
4.经认定,符合德清县高层次教育人才引进实施办法的,可享受相应政策。
5.本公告由德清县教育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72-8367916、80637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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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2020年德清县公开招聘教师计划表
2. 2020年德清县公开招聘教师报考岗位专业对照表
3.2020年德清县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
德清县教育局 德清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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