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不良行为记录。
(二)具备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包括以下两类人员:
1.已取得相应层次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
2.符合教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和教师资格认定关于思想政治素质、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等要求,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高校毕业生(实施“先上岗、再考证”)。
(三)符合招聘岗位具体条件。各招聘岗位在学历、专业、年龄等方面具体条件,请查阅《江西省2020年中小学教师招聘岗位信息表》。
(四)各招聘岗位条件中涉及到的专业问题,参照《江西省中小学教师招聘专业目录(试行)》(见附件2)。涉及到年龄问题,计算截止时间为2020年3月1日,如岗位条件要求:年龄不超过35周岁,即为:1984年3月1日以后出生(含3月1日);其它年龄段要求,以此类推。涉及到户籍问题,某市或某县户籍指本公告发布之日本人或其父母、配偶为该市或该县户籍。
(五)限高校应届毕业生报考的岗位,择业期内(即2018年和2019年毕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也可报考。
(六)在我省各级各类中小学任教、具有教师资格的正式在编教师报考,必须在同一县域内中小学校任教累计不少于5年(即:2015年9月及以前参加工作,三支一扶支教人员和特岗教师服务期加上转为正式编制教师工作时间不少于5年),且由最后任教中小学校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出具同意报考证明(民办学校聘用的专职教师,由所在学校出具),作为资格复审的依据之一。服务不满5年或处于试用期的教师报考,须在笔试报名截止日前,取得学校及其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同意的解除聘用关系证明,并在面试资格审查前完成下编手续。
(七)2020年服务期满三年、未转为正式在编教师的特岗教师可以报考(需在资格复审前取得所在学校及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正在服务期内的特岗教师不得报考。
考生报名实行诚信报考,各市、县(区)招聘单位不进行网上资格初审。请考生仔细对照所报岗位条件,诚信报考,不符合岗位条件者,请勿报名和参加考试,已参加考试的,成绩一律无效。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面试资格和聘用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