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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选调中小学教师25名公告

来源: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0-05-28
为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结构,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经市委编办同意和市人社局核准,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面向社会公开选调中小学教师。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师德优良,爱岗敬业,乐于奉献,身心健康;

2.选调的教师必须是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证(小学科学岗位需具备科学、物理、化学或生物学科教师资格证),且近三学年度考核均在合格及以上等次;

3.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

4.年龄40周岁以下(1979年6月5日以后出生)。国务院批准的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全国模范教师、全国优秀教师、享受省级政府特殊津贴人员、省级特级教师、省教坛新星等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1974年6月5日以后出生)。

(二)资质条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务院批准的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

2.全国模范教师;

3.享受省级政府特殊津贴人员;

4.全国优秀教师;

5.省级特级教师;

6.省教坛新星;

7.地市级专业技术拔尖人才、教坛新星、学科带头人;

8.地市级名校长工作室、名师工作室领衔人;

9.地市级课堂教学评比一等奖获得者;

10.地市级及以上骨干教师(同时具备县区级课堂教学评比一等奖);

11.省级及以上课例课、融合课等一等奖;

12.获博士学位的。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报考:

1.曾参加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开选调,在拟录用人员名单公示后无故放弃;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

3.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

4.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曾被开除公职。

二、岗位计划

计划公开选调中小学教师25名,具体岗位见《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2020年公开选调中小学教师岗位计划表》(见附件1)。

三、选调程序和方法

(一)网上报名

参加选调人员于2020年6月5日-6月12日网上报名,提供相关证明材料(①报名表②有效身份证件③学历证书④教师资格证书④职称证书⑤近三年年度考核证明⑥选调资质证书<获奖证书、荣誉证书、表彰文件等>⑦提供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事业单位在编证明材料、同意报考的证明)。以上七类材料均提供清晰彩色扫描件,按照顺序一项一页生成一个PDF文件。文件命名统一为“姓名+报考岗位名称”,请于6月 12 日23:00前发送至邮箱:hfjkqjszp@163.com。

每位报名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该学科、专业报名合格人数须大于该岗位计划数,方可进行选调;若该学科报名合格人数少于或等于学科岗位数,则按照“报名合格人数-1”的原则重新确定该学科计划数;报考被取消岗位的人员,可以改报其他岗位,改报时间为2020年6月 15 日上午9:00--12:00,具体以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经开教育专版)公告为准。

(二)资格审查

社会发展局统一组织对报名人员提供的电子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合格人员参加现场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及人员名单在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经开教育专版)网站公告。资格复审合格者,现场领取面试通知书。

(三)面试考核

本次公开选调教师考核采取面试形式。面试内容为无生上课和答辩,时间15分钟,其中无生上课10分钟,答辩5分钟。面试时,考生按指定内容提前30分钟做准备。面试满分100分(其中无生上课60分、答辩40分,合成后保留小数点后2位)。面试结束后当场宣布面试成绩。

面试设定最低分数线60分,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不予进入体检和考察程序;选调岗位实际参加面试人员未达到要求的比例,且不能形成有效竞争的,该岗位的考生面试成绩必须达到所在面试考场当日所有实际参加面试考生面试成绩的平均分(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方可进入体检、考察程序。

因故不能按时参加面试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面试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

(四)确定初选人员

1.根据考生面试总成绩,按所报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初选人员名单。若同一岗位选调人员面试成绩相同,按无生上课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初选人员。

2.初选人员名单在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经开教育专版)网站上公布。

(五)体检和考察

1.初选人员的体检和考察由经开区社会发展局统一组织实施。

2.初选人员须按要求在指定的体检机构进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教人〔2001〕35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皖教师〔2011〕1号),关于转发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安徽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合人社秘〔2013〕371号)执行。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安排当日复检(考生不得离开现场);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安排当场复检。非当日、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初检不合格的,可以安排1次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因妊娠未做完体检项目、医院未能出具体检合格报告的,保留岗位指标(须服从分配),待补检后根据医院正式结论决定是否聘用。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3.考察工作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根据拟聘岗位的要求,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行、遵纪守法、自律意识、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

4.如初选人员自动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在同岗位面试人选中按合成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若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无生上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

(六)公示

1.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在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经开教育专版)网站公示7天。公示期间及期满后对拟聘用人员主动放弃岗位或被举报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所空名额不再递补。拟聘用人员主动放弃岗位,须提交本人签名的书面申请。如无正当理由放弃,将报有关部门备案,纳入本人考试诚信记录。

2.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相关规定办理手续。合同期限3年,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合同期满,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聘,重新签定合同。

四、聘用手续及有关待遇

1.本次招聘人员如果与原用人单位存在工作关系,自行和原用人单位解除工作关系,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调动手续,否则由此而产生的全部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2.报考同一类型岗位的,考生可以选填三个意向工作单位。如果意向工作单位未录取,须服从统一分配。

3.招聘单位与录用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实行编制内聘用。

4.根据《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明珠教育人才工程实施办法(实行)》(合经区管办﹝2019﹞2号)文件精神,符合相应条件的,按照人才类别档次享受500-6000元/月不等的目标考核奖励待遇。

五、其他

(一)面试费80元。

(二)咨询电话:0551-63886197、63886182;

监督电话:0551-63679058

(三)查询网站:

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经开教育专版)(http://hetda.hefei.gov.cn/xwzx/ztzl/jkjy/index.html)

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事劳动局

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发展局

2020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