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教师职业道德;
(三)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文化程度、知识和能力;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本次招聘所涉及的工作经历、年龄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2020年6月11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如30周岁以下的为1989年6月11日以后出生,40周岁以下的为1979年6月11日以后出生)。
(六)招聘对象应具备《教师法》规定的合格学历,并取得《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教师资格证书。
2020届毕业生还未取得毕业证、学历证的,可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报名参加考试,待2020年7月再进行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的核验,届时没有取得相应证书者,取消聘用资格。根据《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24号)、《关于做好2020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有关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28号)文件精神,报名时还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2020届毕业生以及2018、2019届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可实行“先上岗,再考证”,上岗后1年内应按规定考取相应的教师资格证,1年内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用人单位有权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2018、2019届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以外的往届毕业生、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如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毕业生,在2020年6月11日前须取得报考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面试前须取得教师资格证书或提供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否则将取消面试资格;且必须在考核前提供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否则将取消录用资格。
报考广西中国—东盟青年产业园小学(暂定名)语文教师(2)岗位,必须为扶绥县建档立卡贫困户(含2014、2015年退出户和边缘户)。
(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或学籍的人员;
2.现役军人;
3.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4.因违法违纪正被立案调查的;
5.在各级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考纪律行为的;
6.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0年应届毕业生(其中,脱产在读的非2020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7.法律法规及有关文件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教师的;
8.其他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
9.扶绥县公办中小学校、幼儿园在职在编教师。
二、招聘范围和对象
招聘范围和对象,详见《2020年扶绥县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附件)。本次招聘,部分岗位使用中小学聘用教师控制数。使用中小学聘用教师控制数招聘的人员,不办理入编手续,各单位报同级机构编制、财政、人社部门备案。在有空编的情况下,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的人员可通过考核直接办理入编手续,可按本单位原聘岗位等级聘用。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的人员在薪酬待遇、职称评定、竞争上岗、岗位交流等待遇方面享受在编人员同等待遇,其他管理规定按照《关于统一城乡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有关工作的通知》(桂编办发〔2015〕85号)、《关于事业单位有关人员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问题的通知》(桂人社发〔2020〕9号)等文执行。
三、报名方式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报考人员自带报名材料到扶绥县教育局现场报名(地址:扶绥县新宁镇新华路150号,联系电话:0771—7530941),设置专用通道分批次报名,控制人数规模,报名人员必须接受体温检测,出示健康码并扫码进场,报名过程中保持安全距离。
报考者只能选报一个岗位(学科),必须认真填写相关信息,并对本人所提交的个人信息和报考信息准确性负责。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及录用资格,所造成的损失和责任由其本人承担。
报名与面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由于疫情原因,凡参加报名和考试人员应全程佩戴口罩,做好新冠疫情防控。对扶绥县外较远的报考人员可委托人代为报名,特别是近一个月内有发烧、咳嗽等症状和来自高风险疫区或与感染新冠肺炎人员有接触,进入扶绥县按规定需要进行隔离的人员,必须要委托人代报名。委托人代报名时,委托人要将书面委托书(内容中要注明本人和被委托人的姓名、身份证等信息,委托人并签字按手印方有效)、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及报考岗位所需要提供的材料原件,交被委托人到现场进行报名。
(二)报名时间:2020年6月11日—6月16日:
8:00至12:00
15:00至18:00
(三)报名所需材料:
1.《2020年扶绥县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
2.个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毕业证书(2020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无法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的,可提供就业推荐表代替)、教师资格证(2020年高校毕业生已取得教师资格证的需提供,未取得的不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3. 扶绥县外的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含特岗教师)必须由报考人员所在单位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并经单位主管部门盖章同意。
4. 报考广西中国—东盟青年产业园小学(暂定名)语文教师(2)岗位,需提交《广西脱贫攻坚精准帮扶手册》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2014、2015年退出户和边缘户需提交证明)。
(四)资格审查。采用现场资格审查。逾期不再受理。现场资格审查按照“提交报名材料→初审→复审”等环节开展。相关原件经当场审核后退回本人。
(五)开考比例。招考岗位数与符合报考条件的人数原则上要达到1:3比例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核减招聘岗位数或取消招聘岗位。对达不到开考比例又确急需招聘人员的,经扶绥县教育局同意后以书面形式报扶绥县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领导小组批准;因所报考岗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而取消报考岗位的,应聘人员接到资格审查单位通知后,可于2020年6月19日上午9:00—12:00,15:00—16:30改报其他岗位,县教育局于6月19日下17:30前完成资格审查。
(六)筛选。如报考同一职位的考生资格审查通过人数超过1:22比例时,报扶绥县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增设筛选程序。
四、面试
(一)确定面试人员名单。符合面试资格考生持有效身份证、健康码、通过资格审查同意报考的《2020年扶绥县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参加面试。面试期间,对面试考官和报考人员实行封闭管理,全程佩戴口罩,所有人员必须接受体温检测,出示健康码并扫码入场,参加面试人员活动仅限于面试考场区域内并保持安全距离。
(二)面试形式。面试采取试讲方式进行。面试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职业道德、心理素质、仪表仪态、言语表达、思维品质等教学基本素养和教学设计、教学实施、教学评价等教学基本技能。
(三)面试时间和地点:面试时间和地点。面试时间、地点由扶绥县教育局、扶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确定。具体时间、地点以《2020年扶绥县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面试公告》为准。
(四)成绩公布。面试分值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在当天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考生当场签字确认本人成绩。面试成绩不合格者(60分以下不含60分),不得确定为考核人选。如末一名总成绩出现并列排名,通过加试方式确定考核人员。
五、总成绩确定
面试成绩即为本次招聘总成绩。
六、考核
(一)招聘单位从面试合格的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以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考核人选。考核工作由招聘单位具体组织实施,着重考核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修养、遵纪守法情况、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岗位匹配度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及相关情况进行复查。
(二)考核方法参照公务员录用的考核方法执行。如果考核不合格或考生自动放弃的,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核人选。
七、体检
(一)体检标准按照教师资格认定的体检标准和事业单位人员入职体检标准(即参照公务员标准)执行。如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可在报考同一岗位的其他人选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二)招考单位和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时,允许提出复检要求。复检要求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到符合规定条件的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三)体检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导与监督,由县教育主管部门具体组织实施。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
八、公示
各招聘单位及教育主管部门从考核、体检都合格的人员中按总成绩排序以1:1的比例确定拟聘人员,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在扶绥县人民政府网(www.fusui.gov.cn)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应对照拟聘岗位的招聘条件,公布拟聘人员相关信息及监督电话等。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招聘单位要及时进行复查,如有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取消聘用资格。拟聘用人员公示后,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不合格的,不再递补聘用人选。
九、人员聘用
(一)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由拟聘人员填写《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核表》,经扶绥县教育局审核,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
(二)经扶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的实名编制聘用人员,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入编手续;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招聘的人员,报县编制办、财政局备案。
(三)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合同书》,聘用后的管理按国家和自治区相关规定执行。
十、组织纪律
(一)各相关单位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保障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二)实行诚信报考制度。报考人员所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并遵守考试纪律。对弄虚作假、违反招聘考试纪律的报考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三)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四)要严格招聘纪律,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同样按照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从严处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其他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对有违反下列规定情形之一的,必须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帮助他人获取应聘资格的。
2.工作人员指示、纵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试考核过程中参与作弊的。
3.故意泄漏考试题目的。
4.有违反规定,影响招聘公平、公正进行其他情形的。
十一、其他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中小学教师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辅导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主办方无关。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政策咨询电话:0771-7530941(扶绥县教育局人事股)
监督电话:0771-7510969(扶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附件:
扶绥县教育局
2020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