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及应聘条件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1、容城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34名;
2、社区工作者60名。
招聘岗位名额及所需具体条件等详见《容城县2020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后)。
(二)应聘基本条件
1、河北省户籍(0045、0046、0047岗位可放宽至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部分岗位可放宽至40周岁;社区工作者30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0年1月1日);
5、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学位、职业资格、专业技能条件;
6、进入考察环节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政审材料、档案、报到证,逾期不能提交的视为放弃;
7、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8、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的、正在接受调查的、或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实行回避制度。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二、网上报名及资格审核
(一)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报名网址为http://rc2020.ibaoming.net。
(二)报名时间:2020年11月5日9:00至2020年11月7日17:00。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多报则取消应聘资格。如某一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不足3:1时,递减招聘计划至满足比例为止,无法满足的,岗位直接取消。
(三)对报考人员网上报名登记表填写信息进行资格审查。对所提交材料信息不实,甚至伪造、涂改有关证件、证明者,一旦发现,取消其应聘资格。
资格初审合格,缴纳报名考务费100元。缴费截止时间为2020年11月8日上午10:00。
(四)打印《笔试准考证》。资格初审通过的考生,请于2020年11月11日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
(五)政策咨询电话:0312-5600304。
特别提示:本次招聘的政策、方法、程序、时间、地点等有关要求,已在本公告尽可能详细写明,请认真阅读,在确有本公告未尽的疑问时再电话咨询,以提高广大考生的咨询效率。
三、笔试和证件审核
(一)笔试内容主要包括公共基础知识和职业能力测试。
(二)笔试时间、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三)笔试题型:全部为客观题。
(四)笔试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50%。
(五)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计划数的3倍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比例内末位成绩并列的,全部进入面试。
(六)笔试结束后三日内,考生在报名网站或容城县政府门户网站查询笔试成绩及是否进入面试。
(七)证件审核。进入面试的考生到指定地点(另行通知)进行证件审核。考生须出具的证件和材料有:
1、本人报名使用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复印件及学信网上自行下载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3、在职人员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经审核,符合条件的进入面试。如发现在网上报名时填报情况不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取消其面试资格,并向下顺延至合格的考生进入面试范围。
四、面试
(一)打印《面试通知单》。进入面试的考生,请关注报名网站通知,自行打印《面试通知单》。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考点及有关要求等详见《面试通知单》。
(二)面试方法:结构化面谈法。
(三)面试成绩100分,占总成绩的50%。
(四)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综合成绩保留2位小数。
(五)依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比例内末位总成绩并列时,优先进入体检的顺序为:①笔试成绩较高者;②全日制普通院校毕业生学历(学位)层次较高者;③符合报考岗位规定学历毕业年限较早者;④出生时间较早者。
(六)查询考试结果及体检安排。面试结束后,考生及时上网查询综合考试成绩及是否进入体检,并按通知要求做好体检准备。
五、体检
(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初次体检不合格人员允许复查一次,复查仍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二)体检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在报名网站通知。
六、考察
(一)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
(二)主要考察应聘人的报考资格、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
(三)考察时间及具体要求在报名网站通知。
七、公示、聘用及待遇
(一)根据招聘笔试、面试、体检及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在报名网站和容城县政府门户网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接受社会监督。
(二)在体检、考察环节出现不合格或放弃聘用而空出的岗位,按应聘该岗位考生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总成绩并列时,按优先进入体检顺序确定递补人员。
(三)应聘者应按要求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期内。岗位应聘事业编制岗位人员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容城县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聘用人员一年内须取得相关资格证书,否则解除聘用合同),列入事业编制。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聘用后5年内不得流动。
八、招聘社区工作者
报考事业单位岗位的考生在报名时可选择是否应聘社区工作者,其他考生可直接报名社区工作者岗位。按规定比例参加笔试、面试,并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体检、考察环节出现不合格或放弃聘用而空出的岗位,按应聘该岗位考生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成绩并列时,按优先进入体检顺序确定递补人员。
工资待遇按照中共河北省委组织部等五部门《关于开展〈河北省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试行)〉试点工作的通知》(冀组字[2020]9号)要求,由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构成,按规定五险一金。
九、特别提示
考生务必牢记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笔试时间、打印《面试通知单》时间、面试时间、体检时间等重要信息。凡未在规定时间完成相关操作的,视为自动放弃。同时,报名和考试期间请务必保管好个人的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被他人盗用及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和考试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附件:
2020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