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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汕尾市教育局2020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工作公告

来源:广东省汕尾市教育局     2020-11-25

各考生:   根据教育部和广东省教育厅统一部署,2020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将于2021年1月9日至10日进行。现将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12月10日至13日,考生登陆“NTCE-中国教育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进行报名。报名时间截止后,报名系统将自动关闭,不再受理考生报名。

  2.报名对象:户籍、居住地在汕尾的社会人员和在汕尾职业技术学院就读的应届毕业生。符合在汕尾考区报名的考生择汕尾为报考考区(2021年应届毕业在校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考区的考点)。报考日语、俄语的考生集中在广州市南沙区考试,考生报名时须选“广州(南沙)考区”为报考考区。

  二、现场审核

  2020年12月14日至16日(上班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为现场审核时间,户籍、居住地在汕尾的社会人员现场审核地点:汕尾市教育局4楼人事科对面党员活动室;汕尾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应届毕业生审核地点:汕尾职院教务处(科学楼四楼402)。现场需审核如下材料原件:

  1.社会人员

  (1)居民身份证(需在有效期内);

  (2)本人户口本或集体户口证明或居住证(需在有效期内);

  (3)毕业证书。

  2.汕尾职院考生:

  (1)居民身份证(需在有效期内);

  (2)学生证(需有有效注册信息)或汕尾职业技术学院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在籍学习证明。

  报考日语、俄语的在12月14日前到汕尾市教育局4楼人事科进行现场审核。

  请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本人到现场签名确认,本人切实无法到现场确认而委托他人的,需写委托书。现场审核后,报名信息不得更改。未经现场审核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本次面试报名。

  三、网上缴费

  通过现场审核的考生,须在2020年12月16日前登录“NTCE-中国教育考试网”缴纳面试费用,支付成功后即为报名完成。现场审核通过但未在规定时间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报名,逾期不再补报。

  根据教育部考试中心《关于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务费标准的公告》(教试中心函〔2015〕147号)和《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改革我省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管理方式的通知》(粤发改规〔2019〕3号)的规定,面试费按每考生280元/人·次的标准收取。

  完成报名的考生,于2021年1月4日起可以登录“NTCE-中国教育考试网”打印准考证。

  确认点联系电话:

  汕尾市教育局联系电话:0660-3390616

  汕尾职业技术学院联系电话:0660-3386863

  

汕尾市教育局

2020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