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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公告】2017下半年贵州教师资格证考试笔试公告

来源:师大教科文     2017-0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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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7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按照教育部关于2017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工作安排,现将2017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日程安排

时间 / 类别

11月4日(星期六)

上午 9:00-11:00

下午 13:00-15:00

下午 16:00-18:00

幼儿园

综合素质(幼儿园)

保教知识与能力

——

小学

综合素质(小学)

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

——

初级中学

综合素质(中学)

教育知识与能力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高级中学

中职文化课

中职专业课

——

中职实习指导

二、考试科目及形式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划定合格线。笔试单科成绩可保留,有效期2年。我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全部采取纸笔考试方式进行。每场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初级中学的“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分为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思想品德、历史、地理、音乐、体育与健康、美术、信息技术、历史与社会、科学等15个科目;高级中学的“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分为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思想政治、历史、地理、音乐、体育与健康、美术、信息技术、通用技术等14个科目。

       从2017年下半年开始,新增综合素质(小学)(音体美专业)、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音体美专业)、综合素质(中学)(音体美专业)、教育知识与能力(音体美专业)四个公共科目。报考音、体、美专业的考生应选报上述相应公共科目,考试内容暂与原科目相同。取得综合素质(小学)(音体美专业)、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音体美专业)科目合格的考生,面试仅限于参加小学类别音、体、美专业科目;取得综合素质(中学)(音体美专业)、教育知识与能力(音体美专业)科目合格的考生,面试仅限于参加初中、高中、中职类别音、体、美专业科目。考生已获得综合素质(小学)、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综合素质(中学)、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合格成绩的,可相应替代综合素质(小学)(音体美专业)、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音体美专业)、综合素质(中学)(音体美专业)、教育知识与能力(音体美专业)科目合格成绩;考生已获得综合素质(小学)(音体美专业)、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音体美专业)、综合素质(中学)(音体美专业)、教育知识与能力(音体美专业)科目合格成绩的,不可替代综合素质(小学)、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综合素质(中学)、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合格成绩

        申请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教师资格的人员参加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考试。

        自2017年下半年开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小学类别新增“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小学信息技术”、“小学全科”三个学科;初中、高中、中职文化课类别新增“心理健康教育”、“日语”、“俄语”三个学科。新增学科笔试科目一、科目二与已开考相应类别一致,科目三结合面试进行考核。

三、报考对象及条件

       贵州省内所有申请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均需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报考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3.符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标准。

4.申请人的户籍或人事关系在贵州省。

5.符合《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

依照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要求,普通高等学校在校三年级以上学生可在就读学校所在地报名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即在贵州省普通高校就读的三年级以上学生可在我省报考。其中高职院校在校学生须在毕业的学年度方可报考(三年制高职在三年级可报考,两年制高职在二年级可报考)。

        被撤销教师资格的,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曾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四、报名时间及流程    2017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方式为网上报名,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网上填报时间:9月5日-9月8日18:00

网上审核截止时间:9月8日

网上缴费截止时间:9月15日

       报名流程分为考生网上填报信息、考区网上审核和考生网上缴费三个阶段。

(一)网上填报

        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www.ntce.cn),仔细阅读我省当次考试报名公告,承诺有关诚信事项。

       所有考生(含非首次参加考试考生)均需进行注册。注册时要求考生填写姓名、选择证件类型、填写证件号码等信息。完成注册后,按照流程填写个人信息、上传电子照片。

电子照片要求:

       1.本人近6个月以内的免冠正面证件照,不允许带帽子、头巾、发带、墨镜等;不得为大头照、半身照、生活照、自拍照等。

       2.照片中显示考生头部和肩的上部,图像清晰,没有拉伸变形,白色背景为佳。

       3.照片格式大小:格式必须为jpg/jpeg,不大于200K,宽高为150*200像素,比例约为3:4。

       4.此照片将用于准考证、成绩报告单以及考试合格证明等资料。未按要求上传的电子照片将一律不予审核通过。

(二)网上审核

       考生应在充分了解报考条件的基础上对所填个人信息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负责。如因虚报个人信息造成不能参加面试或认定教师资格等遗留问题,由考生自己负责。

        考生在网上审核期间应随时登录网报系统查验自己的审核状态。审核未通过的考生须在审核时段期间内修改个人信息,重新选择报考类别、考区、考试科目,正确提交信息后才能恢复等待审核状态。超过审核期限仍未提交修改信息的将视为放弃报名。

(三)网上缴费

        审核通过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网上缴费前,请考生首先确认是否已报全所选类别的科目,一经缴费成功,考生报考信息将无法更改。审核通过,但逾期不交费的考生将视作自动放弃报名。交费成功后考生报名成功。

五、考生准考证获取

       准考证格式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规定。考生在10月30日-11月4日可登陆中小学教师资格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各考区务必在考务系统中明确设置考点地址,以方便考生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六、收费标准

        贵州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收费标准按贵州省物价局、贵州省财政厅黔价费(2013)261号文件执行,笔试:60元/每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