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大力实施人才强县战略,加大引进优秀人才力度,不断提高我县教师队伍整体素质,从而有力促进我县教育教学质量的提高。根据县委、县政府的指示精神,为了保证龙门中学初中部师资力量以及加强全县中小学教师队伍素质,2021年计划引进一批全国或部省共建重点师范类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往届毕业生补充到我县中小学教学岗位。现根据《广东省委办公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粤办发〔2018〕11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原则
坚持公开公正、平等竞争、全面考核、择优聘用的原则。
二、引进范围与对象
全国或部省共建重点师范院校应往届师范类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就读专业应与引进学科专业相对口。
三、引进条件及资格
应聘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政治思想素质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师德和较强的教育教学能力。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或其他不符合事业单位引进条件的人员不得报考;
(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三)具有与招聘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证;
(四)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五)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
四、引进学科及人数
公开引进130人,具体职位和职数详见附件1《龙门县2021年公开引进短缺学科教师职位计划表》。
五、报名办法
采取现场报名和网络报名两种形式。
(一)现场报名
时间:2020年12月23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5:00。
地点:华南师范大学石牌校区西六一楼。
(二)网络报名
网络报名时间从2020年12月24日开始,截止时间为2020年12月31日(报名时间以邮箱显示收件时间为准、邮寄时间以邮戳日期为准)。要填写《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和应聘材料一起发送到rsg7781313@163.com,并将相关材料邮寄到广东省惠州市龙门县教育局人事股。(邮件标题或邮寄封面请注明:“XXX应聘材料)。联系人:洪老师,电话:0752-7781313、7981983。(报考者采用模拟课堂形式进行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报名要求
1.填写《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
2.报考者需携带身份证、学历证书、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应届毕业生需要提供成绩单)和有关获奖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3.与引进要求相关的其他证明材料。
(四)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须认真阅读公告要求,准确把握报考岗位的具体条件,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考多个岗位的,取消报名资格。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考生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凡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2021年国内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须于2021年8月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应届毕业生不作年龄、工作经历要求。
3.面试前,招聘单位将对面试对象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核不符合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现场报名的应聘者,招聘单位将组织进行现场资格审核,资格审核符合条件的将直接进入面试。网络报名的应聘者,资格审核将另行通知。
(五)疫情防控要求
本次公开引进是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的,报考者应当按照有关防控要求,做好报名、考试等工作。因疫情影响导致本次招聘工作时间调整的,将及时在华师网站发布公告。报考者应持“粤康码”等健康码绿码并经体温检测正常后参加面试;国内高、中风险地区及考前14天内有国(境)外旅居史的报考者需提供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报考者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参加考试。仍在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不得参加面试。
六、考试方式
现场报名的应聘者,在资格审核合格后,应聘者直接在现场面试(采用模拟课堂形式进行)。网络报名的应聘者面试安排将另行通知。面试人员由县有关部门人员组成;根据面试成绩按引进岗位人数1:1从高分到低分排列确定拟引进对象,末位同分的再进行一次面试。
七、体检
按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的标准,对确定拟引进对象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的,不予替补。报考者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八、考察
严格执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引进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的规定,对体检合格的考生进行全面、客观、公正的考察。要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通知》(中组发〔2014〕9号)要求,重点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审核,严防假年龄、假学历、假履历。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聘用的,不予替补。
九、公示
根据引进人员面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在龙门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为拟聘用人员办理有关编制、报到、聘用等手续。在公示期间放弃聘用的或发现影响聘用问题而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不予替补。
十、聘用待遇及相关要求
(一)应聘者被确定为聘用对象的,如发现有弄虚作假,则取消其录用资格。
(二)被我县正式聘用为公办教师的(正式事业编制),办理相关人事关系调入手续,享受我县公办教师的工资福利待遇。
(三)被聘用的教师必须签订承诺书,从到我县任教之日起,五年内不得调出龙门县教育系统。
(四)被聘用人员试用期一学年,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关系。
龙门县教育局
2020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