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652号)和《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要求,结合各学校编制、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于2021年秋季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全额拨款事业编制中小学教师160名、幼儿园教师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湖南株洲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招聘组织领导
在株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导监督下,成立荷塘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荷塘区教育局,具体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协调等事宜。区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二、湖南株洲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
三、湖南株洲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在党纪、政务处分期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违约或服务期限(服务期截止时间为2022年3月1日)未满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6.参加荷塘区教师招聘考试拟聘用后放弃、新聘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取消聘用资格未满2年的人员(指2019年、2020年);
7.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湖南株洲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
此次招聘岗位23个,招聘计划162名,均为专业技术岗位。其中面向有教学经验的教师招聘中小学教师91名;面向往应届毕业生招聘中小学教师69名、招聘幼儿园教师2名。(详见附件1)
五、湖南株洲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招聘发布信息
招聘信息通过株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株洲市荷塘区政府门户网面向社会公开发布。其他有关招聘信息只在株洲市荷塘区政府门户网及时发布,不再另行通知,请考生关注并及时查阅。
六、湖南株洲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招聘报名
(一)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报名时间、地点
1、2021年10月26日—2021年10月28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5:30)
2、报名地点:株洲市荷塘区教育局二楼会议室。
(二)报名方式
采用本人现场报名,不接受代报名。请应聘人员登录株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株洲市荷塘区政府官网自行下载《2021年秋季荷塘区报考中小学教师、幼儿园教师岗位登记表》(附件2、附件3),按岗位要求填写相关个人信息。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多报则取消应聘资格。
(三)报名需提供材料
(1)《2021年秋季荷塘区报考中小学教师、幼儿园教师岗位登记表》纸质表(须贴好本人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
(2)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实名注册后查询到的本人带二维验证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下载并打印,在海外取得的学历学位,须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信息);
(4)相应等级的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或以“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打印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代替,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须承诺在考察环节提交原件);
(5)普通话水平证(语文学科普通话水平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其他学科普通话水平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原件及复印件;
(6)本人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
(7)报考有教学经验教师岗位的人员还需提供:①《在职证明》,在编教师需所在学校和县(市)区级教育局同意报考,并由经办人签字且加盖学校和教育局行政公章,非在编教师由所在学校同意报考,并由学校经办人签字且加盖学校公章;②非在编教师提供劳动合同原件和复印件;③非在编教师提供由银行出具的近一年与工作经历相一致的工资流水单。《在职证明》样本见附件4。
(四)相关要求
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出国留学人员学历应通过教育部相关部门的学历认证。
报考有教学经验教师岗位的人员要求有连续一年及以上全日制普通中小学校教学经历,全日制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七、湖南株洲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招聘资格审查
根据岗位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当场发放《准考证》。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八、湖南株洲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招聘考试
(一)开考比例
各岗位招聘计划与该岗位报名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1:3。若报名人数没有达到开考比例,对少数专业特殊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报请荷塘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核减或取消岗位招聘计划。
(二)考试内及形式
(1)考试方式
小学音乐教师、小学体育教师、小学美术教师、幼儿园教师岗位:采取专业技能测试、笔试、面试相结合的考试方式,总成绩=专业技能测试成绩×40%+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30%。
其余岗位:均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考试方式,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专业技能测试、笔试、面试均采用百分制。
(2)笔试
①报考中小学教师岗位:采取闭卷考试的形式进行,笔试内容包括:人文科学常识、时事政治、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政策法规、素质教育和新课程改革基础理论、方法及实践应用分析等。笔试时长120分钟,总分100分。
②报考幼儿园教师岗位:采取闭卷考试的形式进行,笔试内容包括:幼儿教育学、幼儿心理学、教育政策法规、幼儿园管理学、幼儿教育教学基本理论及运用等。笔试时长120分钟,总分100分。
(3)专业技能测试:报考小学音乐、小学体育、小学美术、幼儿园教师岗位的人员须参加专业技能测试。
专业技能测试项目:小学音乐、幼儿园教师:①指定曲目钢琴弹唱
②自选特长展示:限声乐(清唱)、器乐、舞蹈(舞曲自备,用U盘装载)三项中任选一项。除钢琴外,其余乐器考生自备。
小学体育:①队列队形 ②自选特长展示:限篮球、羽毛球(球拍自备)、足球、武术、体育舞蹈(曲目自备,用U盘装载)五项中任选一项。
小学美术:①素描 ②自选特长展示:限国画、书法、剪纸三项中任选一项。除纸张外,其余材料考生自备。
(4)面试:小学音乐、小学体育、小学美术、幼儿园教师岗位根据应聘同一岗位人员专业技能测试和笔试折合后的成绩之和(专业技能测试成绩×40%+笔试成绩×30%)排名先后,其余岗位根据应聘同一岗位人员笔试成绩排名先后,按照招聘计划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的人员(若出现末位并列情况,并列人员均进入面试)。
面试形式为上微型课,时量为6分钟以内,备课时量为20分钟以内。备课教案成绩为10分,上微型课成绩为90分,满分为100分。面试结束后当场评分、统分并宣布成绩。
(5)专业技能测试、笔试、面试、总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总成绩相同的,小学音乐、小学体育、小学美术、幼儿园教师岗位以专业技能测试成绩高的排前,如专业技能测试成绩也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的排前。其余岗位以面试成绩高的排前,如面试成绩相同,以上微型课成绩高的排前。
(6)鉴于教师岗位的特殊性,考试设立合格分数线,总成绩低于70分(不含70分)为不合格,不予聘用。
(三)考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专业技能测试、面试时间及各环节考试地点均以《准考证》为准。
应聘人员参加考试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和准考证,两证缺一者,不得参加考试。
九、湖南株洲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招聘体检与考察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人员。体检在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项目、标准和程序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增加吸毒情况检查项目。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主要考察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或放弃资格者,按应聘同一岗位总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2次。
十、湖南株洲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招聘公示与聘用
根据总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经审查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株洲市荷塘区政府官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聘用人员有反映的,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调查核实,提出处理意见并报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审定。
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为十二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用人员在本区至少服务五年,并签订服务承诺书。被聘人员享受本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
十一、湖南株洲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招聘特别提示
(一)报考人员务必及时关注株洲市荷塘区政府官网的公告、公示与通知等信息。若因本人不及时关注相关信息,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请报考人员保持报名时提供的电话通讯畅通,如因报考人员单方面因素,不能取得联系的,招聘方概不负责。
(二)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三)报考人员须严格遵守公开招聘纪律,对违纪违规行为,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四)疫情防控期间,请应聘人员自觉做好个人疫情防护工作,严格服从有关防疫工作管理。
十二、湖南株洲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招聘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严肃公开招聘纪律,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情形,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招聘咨询及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区教育局0731-28477196
监督电话:区纪委监察委0731-28428361 区人社局0731-28428415 区教育局0731-28477040
本公告解释权属荷塘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株洲市荷塘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0月14日
咨询热线:40001101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