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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法律中责任的分类辨析

来源:师大教科文     2020-04-16
教师考编教育法律之责任的分类辨析

教育法律法规中法律责任知识点常常让人无从入手,记忆负担也比较大。今天笔者带着大家选择其中一部分进行梳理,希望可以促进大家的学习。

首先在法律责任的分类上,一共三种法律责任是较为常见的,即民事责任、刑事责任、行政责任,当然也存在违宪责任,但因为在教学实践中很少遇到所以不在我们的论述之列。民事责任第一个要点是有关主体是平等的,一般以合同关系为纽带形成,比如即使是政府和一家企业签订订货合同,一旦拖欠货款不能支付,也会构成违约责任,由法院追究此政府部门的民事责任。而民事责任的处置办法一般以民事损害赔偿为主,也就是给受损人适当的财产赔偿。所以我们一般简单概括民事责任就是用钱解决的问题即民事责任。

刑事责任相对要性质严重一些,一般是损害身体健康、破坏身体完整、财产造成重大损失等行为引起,或该行为有一定社会危害性,也就是会波及不特定人群。引起刑事责任的行为我们称之为犯罪行为,所以辨别刑事责任有一个关键词就是“情节严重、构成犯罪”字样。刑事责任的处置方式也是最严厉的,称为刑事处罚简称刑罚。包括平时所熟悉的死刑、徒刑等内容。

行政责任是教育法律中最常见的责任类型,因为教育法律性质上属于行政法。行政责任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国家机关侵权个人的情况,如各种冤案的形成;二是个人违反行政法律规定,违反程度不构成刑事责任,按行政责任论处。处置方式,国家侵权个人的情况则实行国家赔偿;个人违反规定,则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行政处分,适用于双方主体都在体制内部的情况,相当于我们说的同在体制内部的上级处置下级的情况;一种是行政处罚,适用于一方代表国家机关,一方代表普通公民的情况,相当于我们说的国家对个人的惩处。如教育局对学校、对教师的处理可称为处分,交警对违停者罚款即为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