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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盐城教师招聘 盐南高新区2020年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来源:教师招聘网     2020-06-07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中央编办、财政部《关于做好2020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有关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28号)和《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等文件精神,经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盐南高新区部分学校决定公开招聘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教师32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名额

具体招聘岗位及招聘条件等详见《江苏省盐南高新区2020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附件1)。

二、招聘范围和对象

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毕业生。

三、招聘资格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道德素养,身心健康。

3.普通高校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研究生阶段或本科阶段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一致。

4. 持有教师资格证书者,教师资格证书学科须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一致;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7部门《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精神,高校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也可参加应聘,但须提供持有已参加教师资格认定证明或提交个人承诺书(承诺在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报考岗位学科一致的教师资格证书)。

5.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4年6月18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9年6月18日以后出生)。

6.符合报名条件的在编教师,须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的同意报考证明、编制部门出具的在编证明。

7.取得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8.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4)在读非应届的普通高校学生;

(5)现役军人;

(6)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教育系统工作的人员。

四、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材料上报和资格初审等均通过网上进行。

2.报名网址。报考者可通过电脑端登录“江苏省盐南高新区教师招聘系统”(网址(详细请见报名信息)),个人注册后即可报名(须记住登录账号和密码);也可通过手机端关注“盐南教育发布”微信公众号,点击“教师招聘”,进行报名。

3.报名时间。2020年6月8日8:30-6月15日17:00。

4.资格初审。报考人员可在6月15日17:00前在教师招聘系统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如对资格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在2020年6月8日8:30-6月16日16:00向江苏省盐南高新区教育局陈述申辩。

5.报名注意事项。

⑴报考人员必须认真阅读公告,对照公告中报名条件和岗位要求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如实提供以下材料扫描件:高校应届毕业生须提供:①《报名表》;②本人身份证;③所在院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本科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④应聘岗位所需的教师资格证书或已参加教师资格认定证明或提交个人承诺书;⑤研究生在校期间所学课程的成绩单;其他人员须提供:①《报名表》;②本人身份证;③本科及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④应聘岗位所需的教师资格证书;⑤在编教师须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的同意报考证明、编制部门出具的在编证明。

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⑵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以岗位代码为准),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必须是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不得改报其他岗位。资格未初审或资格初审未通过的,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可以改报其他岗位。

⑶本次公开招聘各岗位开考比例为1:2。如果出现岗位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情况,将减少或取消招聘计划。应聘岗位被取消的报名成功人员可在2020年6月17日8:30-12:00登录报名网站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对少数紧缺专业或层次要求较高,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专业技术岗位,经市级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同意,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

6.咨询电话。(详细请见报名信息);网上报名技术人员:13140700085。

五、考试和资格复核

1.资格复审。应聘考生需在资格复审时提交与网上报名上传一致的材料,其中报名表提供经本人签名的原件,其它材料需提供原件和一份复印件,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另行通知。通过资格复审人员,现场告知面试时间和地点等。

2.面试。符合招聘条件者直接参加面试,面试总分100分,设60分合格线。面试采取上微型课和答辩形式,考生在招聘岗位内按抽签顺序进行备课、上课和答辩,每位考生备课30分钟,面试时间15分钟(包括微型课和答辩),成绩在面试结束时现场公布。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教育教学水平、组织协调能力、个性心理、仪表举止等综合素质和语言表达、板书等教学基本功。

3.签约。面试结束后,按照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在成绩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签约人员名单(若成绩相同,加试决出名次,加试方式、地点另行通知)。由各招聘学校与考生签订初步协议,并明确体检考察相关要求。

六、体检和考察

1.确定体检考察人员名单在江苏省盐南高新区管委会网站(http://cnxq.yancheng.gov.cn/,下同)公布。

2.体检工作由江苏省盐南高新区教育局统一组织,体检费用个人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人员招聘资格自然取消,体检合格人员由江苏省盐南高新区教育局组织考察。考察参照江苏省考录公务员考察标准执行,主要考察政治思想、法治意识、道德品质、心理素质、现实表现等。

3.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空缺时,在成绩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方法与确定体检考察人员方法相同)。

4.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江苏省盐南高新区管委会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个人自愿要求放弃,或经查实不符合招聘条件被取消而出现的空缺岗位时,在成绩合格者中,仍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聘用

1.对公示无异议人员,办理有关手续。须于2020年8月20日前向江苏省盐南高新区组织人事部和教育局提供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等原件,手续齐全者办理聘用手续,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者,先签订协议书,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教师资格证书后,可办理聘用手续,否则解除聘用合同。

2.聘用新教师实行6个月试用期(其中应届毕业生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

3.聘用到华东师范大学盐城实验中学的教师,上岗后学校对其教育教学实绩进行绩效评估,经考核合格者,享受盐南高新区合作办学“人才引进待遇”;被聘用到义务教育初中(盐城市新河初级中学、盐城市初级中学教育集团学海路校区、盐南高新区伍佑初级中学)的教师,由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区管校聘”的要求,统筹安排工作岗位。

4.签订协议后放弃聘用或在江苏省盐南高新区聘用学校服务期未满5年申请办理调出、辞职者,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八、回避

按照《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第七章第36条规定实行回避。

九、组织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由江苏省盐南高新区纪工委全程监督,江苏省盐南高新区组织人事部、教育局组织实施。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详细请见报名信息)

监督举报电话:0515-88116156

本公告由江苏省盐南高新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中共江苏省盐南高新区工委组织人事部

江 苏 省 盐 南 高 新 区 教 育 局

2020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