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实施2018年全国导游资格考试(天津考区)的通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导游人员管理条例》和《关于完善“导游人员从业资格证书核发”行政审批事项有关工作的通知》,文化和旅游部统筹组织实施2018年全国导游资格考试,按照《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实施2018年全国导游资格考试的通知》,现就2018年全国导游资格考试(天津考区)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名
(一)报名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具有高级中学、中等专业学校或者以上学历;
3.身体健康;
4.具有适应导游需要的基本知识和语言表达能力。
(二)报名程序
考生通过全国导游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可登录天津旅游政务网(http://www.tjtour.gov.cn)首页直接报名,也可登录全国导游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http://sghr26.ata-test.net/site/#/default/index)。报名分为网上报名、现场资格审核、交费和打印准考证四个环节。
1、网上报名
考生应当于2018年6月25日9:00至8月6日17:00期间登录进入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按照报名指引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有关资料。
2、现场资格审核
网上报名提交后,考生本人携带相关材料办理资格审核。
(1)时间:分两次集中进行审核,分别为8月4日—8月5日、9月16日—9月17日
上午9:00-11:00 ,下午2:00-4:00
(2)地点:天津市旅游培训中心(河西区友谊路41号大安大厦B座408室)
(3)所需材料:身份证和学历证书的原件;加试外语类导游员除以上报名材料外,还需另外携带导游资格证或导游证原件。
考生可在审核现场自愿选择考试培训及辅导教材。
3、网上交费
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方可交费。报名考务费200元,加试外语类考务费40元。交费截止时间为2018年9月28日17:00。交费成功后,费用不予退还。
4、打印准考证
考生自2018年10月12日—10月19日可通过网上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口试准考证,自2018年11月9日9:00至11月16日17:00可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
注:为方便考生,特在全市设立17个报名点,相关考生可在相应报名点报名,同时自行网上报名。详情请咨询各报名点。
二、考试
(一)考试科目
考试由笔试与现场考试两部分组成,笔试采取机考方式进行,笔试科目为政策法规、导游业务、全国导游基础知识、地方导游基础知识(科目一、二、三、四)。现场考试科目为导游服务能力(科目五)。
科目一、二合并为1张试卷进行测试,科目三、四合并为1张试卷进行测试,每张试卷满分100分,考试时间均为90分钟。科目五考试按《全国导游人员资格考试现场考试工作标准(试行)》有关规定执行。
外语类考生笔试与中文类相同,口试须用所报语种的语言进行,并增加中译外和外译中部分。
加试外语类考生只参加科目五相应语种的口试。
2018年全国导游资格考试大纲已经发布,考生可通过文化和旅游部官网(http://www.mct.gov.cn)“在线办事-表格下载”栏目查看。
(二)考试时间
三、考试培训
天津市旅游局委托市旅游培训中心组织实施考试培训工作,具体培训课程安排详见天津旅游政务网(http://ly.tj.gov.cn/)“关于天津市全国导游人员资格考试培训课程的安排”。
四、考试结果公布
2019年2月22日9:00起,考生可登陆网上报名系统查询考试结果。
五、证书核发
文化和旅游部委托省级旅游主管部门向合格考生颁发“导游员资格证书”。
六、其他事项
(一)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中具有中国公民身份的港澳居民报考导游资格考试,按《关于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公民报考全国导游人员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旅办发〔2008〕174号)有关规定执行。
(二)台湾同胞可在大陆地区任一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报名参加全国导游资格考试,报名过程中须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台胞证)、台湾居民身份证供资格审核。台湾同胞参加全国导游资格考试的其他要求与大陆地区考生相同。
(三)中等职业学校旅游类专业2019届毕业生可以报名参加考试,考试结果合格且取得毕业证书,方可领取“导游员资格证书”。
咨询电话:28369426,883768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