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旅游发展委员会关于组织实施2018年全国(黑龙江考区)导游资格考试的通知
各市(地)旅游委(局)、省森林旅游管理局、省农垦总局旅游局:
根据《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实施2018年全国导游资格考试的通知》(办人发﹝2018﹞29号)要求,2018年11月将举办2018年全国导游资格考试,现将黑龙江考区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具有高级中学、中等专业学校或者以上学历
(三)身体健康
(四)具有适应导游需要的基本知识和语言表达能力
二、报名程序
黑龙江考区导游资格考试报名程序包括网上报名、资格审核、交费和打印准考证四个环节。
(一)网上报名
2018年6月25日9:00至8月6日17:00,考生可通过全国导游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完成网上报名,网址为http://sghr26.ata-test.net/site/#/default/index。考生重复报名无效。考生需通过报名系统上传以下材料并填报信息(上传材料的具体要求详见网上报名系统):
初次报考考生,必须上传本人近期1寸白底免冠证件照片、身份证扫描件(包括正、反两面,身份证需在有效期内)、学历证书扫描件(不能提供高中毕业证的大专以上在校生,可以上传大学学生证或所在学校的在读证明;中等职业学校旅游类专业2019届毕业生报名参加考试,必须提交所在学校的证明)。
已经取得中文“导游员资格证书”需转换外语语种的考生(以下简称加试考生),必须上传本人近期1寸白底免冠证件照片、身份证扫描件(包括正、反两面,身份证需在有效期内)、原资格证书扫描件。
(二)资格审核
2018年6月25日9:00至9月21日17:00,黑龙江考区各考点对本考点报名人员进行网上资格审核,请考生提交完资料后关注审核状态,审核状态为“待审核”,考生可以修改信息;审核状态为“未通过”,考生须按提示重新提交;审核状态为“通过”,考生相关报考信息不能修改。
(三)交费
考生通过资格审核后,方可交费。交费截止时间为
2018年9月28日17:00。交费成功后,费用不予退还。
(四)打印准考证
2018年11月9日9:00至11月16日17:00,考生可通过网上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
三、考试科目和考试大纲
全国导游资格考试由笔试和现场考试两部分组成。
(一)笔试科目为政策法规(科目一)、导游业务(科目二)、全国导游基础知识(科目三)、地方导游基础知识(科目四)。科目一、二合并为1张试卷进行测试,科目三、四合并为1张试卷进行测试,每张试卷满分100分,考试时间均为90分钟。加试考生无需参加笔试考试。
(二)现场考试科目为导游服务能力(科目五),按《全国导游人员资格考试现场考试工作标准(试行)》有关规定执行。
2018年全国导游资格考试大纲已经发布,考生可通过文化和旅游部官网(http://www.mct.gov.cn)“在线办事-表格下载”栏目查看。
四、考试方式
笔试与现场考试都采取机考方式进行
(一)笔试
考生按照准考证指示的考点及考场按时进入笔试机房,考试机按照规定时间开启考试,考生登录考试机进行答题。考试时间结束后,系统自动收卷。
(二)现场考试
考生按照准考证指示的考点及考场按时进入现场考试机房,考生登录考试机进行现场答题,答题内容和过程采取现场录音、录像方式进行采集。
五、考试时间
六、考试地点
共设置五个考区:哈尔滨考区(分为省旅游培训中心和哈尔滨市旅游培训中心)、齐齐哈尔考区、牡丹江考区、佳木斯考区和黑河考区。其它地市不设考区,考生可自愿选择上述五个考区之一参加考试,资格审核确认需与所报考区一致。
七、收费
考试收费标准按《黑龙江省物价监督管理局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导游人员资格考试费和等级考核考试费收费标准的批复》(黑价联﹝2017﹞29号)执行。报考中文、外语导游均为每人次225元(含导游业务、政策与法规、全国导游基础知识、黑龙江省导游基础知识、现场考试5科,每科45元)。加试考生,考试费标准为每人次45元。
八、考试结果公布
考生的考试结果以笔试成绩、现场考试成绩和总成绩分别划定分数线,笔试成绩、现场考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满足划线要求的为合格。加试考生的考试结果以现场考试成绩满足划线要求为合格。考生的考试成绩仅当次有效。
2019年2月22日9:00起,考生可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考试结果。
九、成绩复核
考生需要对考试成绩进行复核的,可自考试结果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各考点旅游部门提出申请,各考点汇总后向省级旅游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复核结果为最终结果。考试成绩复核工作按《全国导游人员资格考试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办理。
十、证书核发
对考试结果合格的考生,文化和旅游部委托省级旅游主管部门颁发“导游员资格证书”。
十一、其他事项
(一)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公民报考全国导游资格考试,按《关于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公民报考全国导游人员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旅办发〔2008〕174号)有关规定执行。
(二)台湾同胞可在我省报名参加全国导游资格考试,报名过程中需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台胞证)、台湾居民身份证供资格审核。台湾同胞参加全国导游资格考试的其他要求与大陆地区考生相同。
(三)中等职业学校旅游类专业2019届毕业生可以报名参加考试,考试结果合格且取得毕业证书,方可领取“导游员资格证书”。
(四)加试外语的考生必须是在黑龙江取得普通话导游员资格证的导游。
十二、有关要求
各考点要高度重视、加强管理、精心组织、扎实推进考试工作,确保2018年全国(黑龙江考区)导游资格考试工作有序开展。
(一)加强考试管理。各考点要加强对考试工作的指导,落实专门负责机构和人员。严格遵守行政审批规范,加强对报名审核、考试组织、费用收取、结果发布、证书核发等各环节的全过程管理。
(二)落实考务责任。各考点要进一步从严抓好考务工作,维护全国(黑龙江考区)导游资格考试的公平性、公正性和权威性。各级考试管理人员和考务工作人员要加强对有关文件、规定的学习,强化责任意识,提高履职能力。
(三)严肃考风考纪。各考点要采取有效措施预防和制止考试作弊行为的发生,要在考试期间设立考风考纪举报电话和举报信箱,接受广大考生和社会监督。对于在考试中出现的违规违纪事件,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十三、报名咨询电话
1.哈尔滨考区报名咨询电话:
省旅游培训中心:0451—55601125
哈尔滨市旅游培训中心:0451—87607695 87607697
2.齐齐哈尔考区报名咨询电话:0452-2427070 2438877
3.牡丹江考区报名咨询电话:0453-6820838 6822858
4.佳木斯考区报名咨询电话:0454—8511070
5.黑河考区报名咨询电话:0456—8231299
6.全国导游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客服电话:021—61948895
特此通知。
黑龙江省旅游发展委员会
2018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