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位置:   心理咨询   /  考试资讯   /  报考时间   /  广东2015年下半年心理咨询考试报名时间8.11至9.11

广东2015年下半年心理咨询考试报名时间8.11至9.11

来源:师大教科文     2020-11-06

  【摘要】师大教科文温馨提示:2015年下半年心理咨询考试报名时间部分省份已公布,广东心理咨询考试报名时间刚出炉,为方便报考心理咨询的考生报名,心理咨询频道整理了广东2015年下半年心理咨询考试

  【摘要】师大教科文温馨提示:2015年下半年心理咨询考试报名时间部分省份已公布,广东心理咨询考试报名时间刚出炉,为方便报考心理咨询的考生报名,心理咨询频道整理了“广东2015年下半年心理咨询考试报名时间8.11至9.11”报名资讯,希望大家不要错过。

  

  心理咨询(3-2级)报考起止时间:2015-08-11—2015-09-11

  报考须知使用网上报名模式进行申报的统考职业,请按照以下要求进行申报。

  一、未获鉴定中心许可可进行集体申报的社会培训机构的学员考生和按照申报条件无需进行本职业正规培训的考生在网上报名并预约后,需本人携带个人申报材料到相应的报名点进行现场个人资格确认(资格审核)。 个人申报材料包括:

  1.从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的个人申请表;

  2.学历证、学位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申报条件如提到职称、职业资格证书、培训结业证书,在现场资格确认时必需携带上述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申报条件如提到工作年限,在现场资格确认时需携带所在单位开具的本职业工作年限证明原件;

  5.申报条件如提到发表论文,在现场资格确认时需携带登载论文的刊物封面、目录和正文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6.按照申报条件无需进行本职业正规培训的考生报考二级(技师)和一级(高级技师)的,还需携带参加综合评审的论文一式五份。(经本职业正规社会培训机构培训并通过现场资格审核的考生,其参加综合评审的论文由所在培训机构收齐后统一交鉴定中心)论文格式等相关要求请参照《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国(省)统一鉴定综合评审工作的通知》(粤人社职鉴[2011]14号)执行。

  二、全日制院校和获得鉴定中心许可的社会培训机构,其学生(员)在网上报名后,先将个人申请表交所在学校或培训机构进行初次确认,学校或培训机构再携带集体申报材料到相应报名点进行现场集体资格确认(资格审核)。 集体申报材料包括:

  1.广东省职业技能鉴定集体申报表;

  2.学生的在校集体证明(针对全日制在校毕业班学生);

  3. 学员的培训集体证明(针对社会培训机构学员);

  4.考生个人申报材料。

  三、各地级市鉴定中心向省鉴定中心集体申报材料包括:广东省职业技能鉴定集体申报表;二级(技师)和一级(高级技师)考生的个人申报材料。

  四、相应报名点是指:按照行政级别分级管理,省鉴定中心或地级市鉴定中心指定受理报名的场所。考生在哪个市报名点进行资格确认,就在哪个市的考场考试。省属考场在广州。

  五、网上报名时需上传电子照片。要求如下:

  1. 照片必须是近半年来的免冠白色背景彩色电子相片。

  2.照片大小为40KB以内,390像素(宽)×567像素(高),分辨率不低于300dpi,jpg格式,24位RGB真彩色。

  3. 照片文件类型为 jpg格式。

  4. 上传的照片不清晰或不能反映本人特征,可能影响本人考试或证书使用,对此考生责任自负。

  5.请尽可能到专业照相馆拍摄符合规格的电子相片。

  六、现场资格确认符合申报条件的考生,于考试前十天,凭姓名、身份证号、报考号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

  七、个人申请表未打印前,考生可凭姓名、身份证号、报考号登录报名系统对个人信息进行修改。打印个人申请表后,考生不得对报考信息作任何修改。网上报名截止后,报名系统不再提供个人申请表的打印。所有信息、资料一经现场资格确认,不再提供修改。

  八、考生须准确输入报名表格内容,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承担责任。对报名系统自动生成并提供给考生个人的信息(如报考号、个人申请表、准考证)应自行妥善保管。

  九、考生及相关单位务必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网上报名和现场资格确认。网上报名成功后,未在规定时间内到相应报名点进行现场资格确认并缴纳鉴定费用,视为本人自动放弃本次考试报名。

  十、考生对成绩有疑问的,由所在学校、培训机构或市鉴定中心汇总需要复核成绩的考生情况,在我中心对外公布成绩后10个工作日内,向省鉴定中心提交《广东省职业技能鉴定成绩集体复核申请表》(按照申报条件无需进行本职业正规培训的考生需到相应报名点提交准考证和《广东省职业技能鉴定个人成绩复核申请表》),逾期不予受理。

  十一、单科成绩不合格的新报考考生,合格科目成绩保留一年。在成绩保留期内,每个单科可补考一次,逾期则视为考生放弃单科补考资格。发现重复补考的,成绩无效。

  十二、考生因个人原因不能按时参加当次考试的,一律视为缺考,即放弃当次考试。

  编辑推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