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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2012年11月心理咨询考试成绩查询通知

来源:师大教科文     2020-11-06

【摘要】北京市2012年11月心理咨询考试成绩查询通知

    北京市职业资格鉴定网站公布了如下通知,2012年11月国家职业资格统一鉴定成绩已经公布,为方便广大考生查询成绩,师大教科文为您提供全文如下:

尊敬的考生:

    2012年11月国家职业资格统一鉴定成绩已经发布,现就统一鉴定成绩复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绩复查的职业等级

序号 职业 等级 科目
1 公务员 三、五级 操作技能、综合评审
2 秘书 二、三、四、五级 理论知识、操作技能、综合评审
3 秘书涉外 二、三级 理论知识、操作技能、综合评审
4 企业管理 二、三、四级 理论知识、操作技能、综合评审
5 营销师 一、二、三级 理论知识、操作技能、综合评审
6 物流师 一、二、三、四级 理论知识、操作技能、综合评审
7 二、三级 理论知识、操作技能、综合评审
8 项目管理师 一、二、三、四级 理论知识、操作技能、综合评审
9 网络编辑员 二级 理论知识、操作技能、综合评审
10 企业信息管理师 一、三级 理论知识、操作技能、综合评审
11 企业培训师 二、三级 理论知识、操作技能、综合评审
12 电子商务师 三、四级 理论知识、操作技能、综合评审
13 理财规划师 二、三级 理论知识、操作技能、综合评审

 

    二、成绩复查程序及时限

    1.凡参加统一鉴定的考生,若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填写《成绩复查申请表》(附件1),持本人准考证或身份证件在各区县鉴定所规定的受理时间当天,将表格交到就近的职业技能鉴定所(鉴定所详细信息见附件)。职业技能鉴定所对考生情况核查无误后受理申请,填写《成绩复查申请受理单》,将回执交考生本人。

    2.复查后发现分数有误的,由职业技能鉴定所将更正后的成绩通知考生本人,如复查后分数没变更的不再另行通知,考生可于2013年2月22日后,到受理申请的职业技能鉴定所领取《成绩复查结果通知单》。

    三、 成绩复查相关规定

    1、成绩复查范围包括:

(1)已参加考试,但无考试成绩的;
(2)主观题卷面是否有漏评,合分、登分是否有误;
(3)论文、答辩分数的合分、登分是否有误。

    2、对于主观题、论文、答辩的专家评分标准持有异议的,不属于核查范围,不对试卷进行重新评阅,或对试卷评阅标准进行评判。

    3、任何考生不得查阅答卷原件。

    4、成绩复查只此一次,逾期者不再受理。

附件

成绩复查申请表

附件2

各职业技能鉴定所受理成绩复查申请的相关信息

 

机构名称 受理地点 受理时间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西城鉴定所

西城区南新华街58号厂甸大厦3

2013121 900-11001330-1630

赵硕

59657819

东城鉴定所

东城区东花市北里西区4号楼(东城区职业技术学校分校)

2013122 900110014001630

闫宝玉

6715854 5

朝阳鉴定所

朝阳区八里庄南里21号办公区3

2013121 930113013301630

彭宁

85846922

海淀鉴定所

海淀区西四环北路73号中关村人才发展中心南4408

2013121 93011301330-1700

陈默

885065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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