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县(市、区) 考生领取时间和地点的通知
各位县(市、区)考生:
请通过2016年的县(市、区)考生(武江、浈江区除外),于2016年12月13日至2017年2月1日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到工作单位所在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领取证书(代领的须凭代领人及证书持有人的身份证原件领取)。各县(市、区)具体领证地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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