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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人事考试网:社会工作者考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紧急通知

来源:     2020-11-06

?关于青海省二级建造师、社会工作者资格考试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位考生:

由于今日新增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为确保我省居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保证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10月31日、11月1日举行的二级建造师资格考试、社会工作者资格考试的考生,凡是与确认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行程轨迹有交集,特别是考前14天以来去过疫情发生地(即具有新疆喀什旅居史)、接触过病人的重点人员及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来青返青人员要进行2次核酸检测,并在考试当天将考前7天内2次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的证明(原件)交到工作人员手中,方可进入考场参加考试。具有以上情况的考生必须主动向青海省人事考试中心报备,联系电话:0971-8258589(正常上班时间接听)。(请考生务必注意,大中城市某一个或几个区域为中、高风险的,有该城市旅居史的考生均须提交核酸检测报告。)

二、考生应提前1小时到达考点,人与人之间应保持1米以上距离,考生进入考点时,应当主动出示本人防疫信康码信息(绿码),并主动配合工作人员接受体温测量和消毒工作,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

三、进入考场后,考生应认真阅读《青海省2020年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承诺书》,承诺事项真实、准确、全面,并在相应位置上签署姓名。

四、考试期间,考生要自觉维护考试秩序,与其他考生保持安全防控距离,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考生应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并按照考点所在地疫情风险等级和防控要求科学佩戴口罩,除核验身份时按要求及时摘戴口罩外,进出考点及参加考试应当全程佩戴口罩。拒绝佩戴口罩者,不得进入考点。

请考生务必高度重视,遵守疫情防控处置工作的相关要求,如有隐瞒、虚报或者违反,将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和相应后果。

青海省人事考试中心

2020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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