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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人事考试网:2012年社会工作者考试合格标准发布通知

来源:     2020-11-06

2012年度和资格考试合格标准发布通知

2012年度者和注册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于2012年10月8日网上发布,请考生根据国家下发的合格标准自行核对是否合格。

一、2012年度合格标准如下:

专业名称

科目名称

试卷满分

合格标准

社会

工作者

助理

社会工作综合能力

均为100

均为

60

社会工作实务

社会工作师

社会工作综合能力

社会工作实务

 

 

 

 

 

二、2012年度注册税务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如下:

专业名称

科目名称

试卷满分

合格标准

注册税务师

税法(一)

均为140

均为84

税法(二)

财务与会计

税收代理实务

100

60

 

 

 

 

考生须知:

1、科目代码未填考生根据人社部相关规定按“0”分处理

2、根据人社部12号令,在其他职称类考试严重违纪的考生,在限考期限内参加所有职称类考试成绩一律无效,按“-4”处理

3、违纪考生根据人社部12号令进行处理。

为服务考生,减少补订传递环节,考生可登录在线订购

为帮助应考人员提高业务水平,增强应试能力,使考生在自学的基础上能较好地掌握的内容,可参加组织的。 

为了使您在百忙之中不会错过考试各个重要环节,特开通了免费订阅提示系统。系统将自动把您当地的考试时间等重要考试信息发送到您的手机上。该短信服务完全免费

辽宁省人事考试局

二○一二年十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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