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2年度和资格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
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2012]78号文,关于2012年度者和注册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通知如下:
专业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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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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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卷满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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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格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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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
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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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理社会
工作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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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工作
综合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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均为1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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均为6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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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工作实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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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
工作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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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工作
综合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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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工作实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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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工作
法规与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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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
税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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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法(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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均为14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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均为8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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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法(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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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与会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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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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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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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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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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