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2年度考务工作的通知
根据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新人考函[2012]9号文件精神,为做好克拉玛依市2012年度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名工作及科目设置
(一)职业水平考试的管理工作由市人事局和市民政局共同负责组织实施。市人事局考试中心负责考试的考务组织工作,市民政局负责报考人员资格审查和征订工作。
关于考试报名条件,可登陆民政部“和人才队伍建设”网站(http://sw.mca.gov.cn/)“相关政策”栏查询“评价暂行规定”文件或登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民政厅”网站(http://www.xjmca.gov.cn/)“政策法规”栏查询,也可与市民政局联系咨询。
(二)助理分为:社会工作综合能力(初级)和社会工作实务(初级)2科,考生须一次通过2个科目方可取得助理证书。科目分为:社会工作综合能力(中级)、社会工作实务(中级)和3个科目,考生可在连续两个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后,获得职业资格证书。
二、报名时间及程序
(一)本次考试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
(二)报考者登录新疆人事考试中心(www.xjrsks.com.cn)网站,认真阅读报考条件和注意事项等内容,然后根据本人的实际情况进行网上报名。
(三)网上填写报名表时间为2012年3月15日--4月15日。
(四)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如实、准确填写《报名登记表》的科目选择和各项内容。报考者如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五)报考者按网络提示上传照片,照片为近期的免冠照片,文件格式为JPG格式,大小应小于20K。考生上传的照片经考试中心审核通过后,考生方可下载打印《职业水平考试报名登记表》。
(六)考生请在开考前一周登陆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网站自行打印准考证。
三、资格审查
考生请于2012年3月15日—4月15日(双休日休息)携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报名登记表》到市民政局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科进行资格审查(联系人:马新萍,联系电话:6885393 )。审查合格后,考生统一由单位人事部门携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报名登记表》于3月20日—4月25日(双休日休息)到市人事局考试中心办理报名手续(地址:市政府机关一号楼905办公室,联系人:魏蒙,联系电话:6239270)。
四、考试时间
2012年6月16日—6月17日(均为北京时间)
6月16日14:00---16:00
6月17日09:00---11:00 社会工作综合能力(初、中级)
6月17日14:00---16:00 社会工作实务(初级)
6月17日14:00---16:30 社会工作实务(中级)
五、考场设置
根据国家关于执(职)业资格类考试考点设置的有关规定,本次考试的考点统一设在乌鲁木齐市。具体事宜以准考证为准。
六、收费标准
按照自治区物价局新价非字[2000]25号文件规定,报名费每人15元,考试费每人每门40元。
七、关于和
为服务考生,减少补订考试用书传递环节,考生可登录在线订购。
为帮助应考人员提高业务水平,增强应试能力,使考生在自学的基础上能较好地掌握考试用书的内容,可参加组织的。
为了使您在百忙之中不会错过考试各个重要环节,特开通了免费订阅提示系统。在考试各项时间确定后,系统将自动把您当地的考试时间等重要考试信息发送到您的手机上。该短信服务完全免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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