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1年度助理和职业水平考试合格标准的通知
各位考生: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11年度助理社会工作师和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1〕87号)精神,现就2011年度助理社会工作师和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合格标准通知如下:
各科目合格标准均为60分(试卷满分均为100分)。
最终成绩数据以书面形式通知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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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人事考试中心
二〇一一年九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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